试用期为6个月的公司的人力部门都是什么心态?

Devon000


从提问中,明显感觉到题主对“试用期为6个月的公司的人力部门”有很大的误解。首先,咱们来分析下,“试用期为6个月”是否合理。

一、法律层面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所以说,人力部门制定“试用期为6个月”是合乎法律规定的。

二、企业层面

试用期为6个月,从企业角度来说,有以下考虑:

1、特殊工种需要

有的工作岗位,由于技术过于复杂,一个新员工很难在三个月内掌握,需要连续不断学习半年,方可上手。员工技能过硬,公司才放心把工作交给他。

这是根据实际情况,人力部门把试用期调为6个月。

2、最大限度降低成本

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会最大限度降低人力成本。相对于正式工,试用期员工工资会低得多,试用期越长,人力成本就降的越多,直到法律的边界。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的企业底层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呆了两个月刚签订合同,员工就辞职。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企业会把试用期调到最大化。

由以上分析可知,“试用期为6个月”是比较合理的。

那么,题主为什么对人力部门有所误解呢?现针对这个问题分析如下:

一、人力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指对单位中各类人员形成的资源(即把人作为资源)进行管理的部门。在“用人方面”,它有以下职责:

1、根据岗位需求状况和人力资源规划,制定招聘计划,做好招聘前的准备、招聘实施和招聘后的手续完备等工作。

2、根据单位规划和员工发展需要,建立和完善员工培训体系;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对员工进行的分类、分层次培训,努力提高员工素质。

3、办理员工录用、迁调、奖惩、离职、退休手续。

综上可知,制定“试用期为6个月”,既是人力部门的职责,也是该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的一种用工方式。题主大可不必把“情绪”洒在人力部门上。

二、感觉试用期长,可以选择更好的公司

一般来说,试用期越长,员工需要掌握的技能要求越高。当然,从公司方面来说,通过6个月的考察,足以对员工有个全面的了解,从而决定是否录用。

题主倘若自身很有水平,对试用期6个月不满意,那完全可以找一家试用期更短、发展更好的公司,以此来促进职业生涯发展。

希望以上对题主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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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谢谢您的提问,小编专注于给各位分享各种职场经验,每日更新,跪求大家关注,下面说一下我的观点吧。

试用期为6个月的公司的人力部门都是什么心态?小编经历过这种公司,当初觉得,试用期为6个月,绝对是对企业有利对员工不利的一种操作,但我亲身经历之后,翻到觉得,还真不一定,下面分享一下我的观点吧。

1.人力部门的心态

首先回答您的问题,作为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试用期定为6个月,意图很明显,拉长您的观察期,遇到能力不行的员工,有足够的时间观察和处理,另外,对于试用期工资要打折的情况,这种操作能稍微省下一点点的成本。

小编曾入职一家初创企业,试用期半年,给我的承诺是,转正年薪比试用期年薪多10%或者15%,这取决于我试用期的表现而定,虽说当时觉得很憋屈,但由于试用期的工资我相对满意,所以就没有过多的去跟HR谈。

后来由于小编有更好的offer,同时经过深入了解,发现该初创型企业,业务还不太稳,于是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离开,这个时候长时间的试用期就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时我工作了三个月多,我提出了离职,试用期离职,只需要提早三个工作日通知公司就可以了(转正后是1个月),于是乎我就留三天给公司做交接,HR自己安排,换来的是各种的涨薪、股权和升职承诺,希望我考虑留下,最后我给了五天他们。

试用期6个月,看似对求职者很不利,但其实对企业来说,也是埋下了不少的风险,人员的稳定性,绝对没有试用期3个月这么高。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如果各位看官有不一样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大家!


在广州奋斗的普通人


这个一般要看,如果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有差别,一般试用期很多单位会打八折。这样的公司试用期六个月的我基本全部拒绝了,因为这公司特么摆明占便宜,在员工身上占这点基本公司都太垃圾或者老板太垃圾,至少在我眼中是这样,与公司规模无关。如果试用期和之后正式转正了待遇一样那无所谓,但是心里也有个小折扣吧。其实试用期看出来这人行不行一个月就足够了,一个月要是部门主管还看不出来说明这主管本身水平很垃圾。一个月不行一般大多数试用期在三个月,三个月我觉得是比较适合的。三个月可以彻底的让公司对该员工有个充分的了解,同时也是让员工对公司有个了解看看适不适应公司。所以三个月我觉得比较适合。六个月我个人一般不会考虑。


砼筑的楼房事


我遇到过这样的烂公司,招聘进来的人很多都干不长,几个月就裁掉,也不给缴纳社保,公司里面的人说这叫“大换血”,甚至公司因为要搬家还急着招聘很多人,搬完以后找各种原因就是不好把人裁掉。最主要的试用期工资低,比搬家公司省钱,这些资本家很会剥削


舸舰迷津


我是一名具有18年经验的HR总监,请关注我,非常高兴为你解答职场困惑。

1、作为一名人力资源管理者,首先声明HR不对此事背锅。6个月的试用期规定只要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期限,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签订6个月的试用期的公司大致分为两种:实力较强的优秀公司和不懂劳动合同法的小公司。签订较长的试用期是为了保持员工的稳定性,其次公司实行的项目周期比较长,需要优秀的员工。一般情况下,这样公司的薪资福利待遇非常不错,对新员工的吸引力非常大。新员工考虑到公司综合实力,愿意签订包含6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其次是一些小公司的老板或伪HR根本不懂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更不了解的是,试用期也需要缴纳社保,否则也是违法行为。结果造成公司招人难、留人难。

3、试用期都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无论应聘者还是公司,都需要了解和执行。

若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及点赞、转发。你的认可是我最大的动力和支持!谢谢!若对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在评论区留言,欢迎沟通交流!再次感谢!


愿你好2018


我之前工作,其中经历了2家试用期6个月的公司,很多人都不喜欢试用期太长的公司,我也一样。如果面试的HR告诉你试用期是6个月,大家基本都会从心里排斥这份工作。

当然这家公司可能薪资开的高,或者领导很nice,或者公司的办公环境非常好离家很近等等其他原因,让你勉强接受了试用期6个月。在深圳很多公司试用期是3个月,而且有些公司你表现好是可以提前转正的,那试用期定6个月的公司会有那些猫腻呢?

1、 公司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挑选你

试用期还是双向选择,公司选择你,你选择公司,有些工作不一定能在3个月之内看到你的能力和业绩,可能需要5、6个月,公司为了规避需要它承担的风险,而把这个风险强加给试用期员工。因为在试用期,公司可以以你不符合公司用人需求、能力达不到合岗位需求,终止试用,说通俗点,就是可以随时开掉你,还不用给赔偿金。

2、 公司业绩波动较大的公司,利用6个月长试用期来降低公司用人成本

可能这家公司前面3个月销售业绩很好,员工忙不过来,就大量招人,但是没想到后面3个月逐月降低,根本不需要这么多人了,那就找借口开掉试用期员工,节省成本。等到下一个季度,公司业务又猛增的时候,再招人,或者让那些存活能力强的员工,完成6个月使用给你转正。

3、 最恶心的公司,就是让你给低工资的服务5个月

有一些套路公司,面试跟你谈薪资,是基本工资+提成+年终奖,试用期基本工资只发80%,提成2-3个月发一次,年终奖给你说有3-6个月工资。你算下来觉得工资年薪也挺高的,就接受了工作。但是没想到公司在你试用到5个月的时候,突然说你不合适,终止试用办离职,然后你的提成、年终都没有了。

当然这种情况,有些聪明人去劳动去投诉,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利益,但是这种恶心的无赖公司会拖着你,会找各种借口,说合同上没有约定提成和年终奖,什么员工手册上写明了离职不发年终奖和提成等等,跟你扯皮,费时费力还耽误你重新找工作。

所以,一定要避坑试用期6个月的公司,当然也有一些正规的大公司,虽然试用期6个月,但是福利确实不错的,你可以考虑,比如我待过的一家公司:

劳动合同上签的试用期是6个月,但是试用期1-3个月发80%工资,从第4个月开始按谈的工资100%发放,相当于试用期3个月。另外前3个月扣掉的20%的工资,在年终的时候跟着年终奖一起补发给你,比较良心。

综上,试用期6个月不是完全不能选,要看它给出的其他条件是否合理,或者补充了6个月带来的风险,如果是可以考虑。而且试用期6个月的,最好选择那些大公司、上市公司、正规公司,小公司喜欢用6个月做一些动作和文章,风险大。


阔哥聊职场


现在试用期6个月是个普遍现象,一般很多中大型企业都是采用6个月试用期的合同形式。我是做猎头的,坦白说,合作的很多企业都是签6个月,但这其中操作的过程中,又有很多种模式。

为什么现在企业爱签6个月试用期

法律角度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按照国内企业传统的做法,至少一般都是签3个月试用期,而按照规定,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两个月,而企业最低又想至少在三个月试用期,签三年内的合同签三个月的试用期的话是不是直接就违法了?企业会干么?那企业何不直接签三年的合同,按照法律规定,直接签6个月也是法律支持的,何乐而不为呢?

从企业角度讲,6个月给了企业更多的选择和观察的时间,这样对企业也是有利的。这不是人事的主要原因,是很多老板共同的想法,所以,某种程度上说,人事也是处在这个位置,专门来“背锅”的,当然,在这个问题上,人事高管也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试用期6个月又有以下几种方式。对人选来说,试用期和转正后的最大差别,一般都是薪酬的差别。

1、试用期与转正后的薪酬完全一样,这种情况下,候选人一般都不太“关心”这个试用期长短,反正薪酬都一样。一般人们找工作也不是说“我找一份工作,干过试用期就不干了”,所以,只要待遇一样,试用期6个月也无所谓了,反正是计划长干的。

2、合同试用期6个月,前3个月薪酬打八折,然后基本都在3个月所有人都能转正,除非不合适的,这个时候,求职者也不会太敏感和排斥这个问题,都会用“人之常情”去看待这个问题。

3、试用期6个月,转正大部分人基本也要6个月,而且,前6个月薪酬都是打折的,这个时候,我就建议您谨慎选择这样的公司和平台了,这种企业一般来说是“不太人性化”的,这就是他们的心态。

以上三种,是最典型的试用期6个月,薪酬待遇不同的三种模式。所以,看企业和HR的心态,要看具体试用期和转正待遇情况。


职涯有乐


首先劳动法有规定,合同签约时间为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高可以是六个月,也就是说很多企业这样操作是没有问题的。

但前提条件是签约时间为三年以上,用人单位可以留下充足的时间培养、考察员工。试用时间如此长,其实很容易让新员工产生焦虑,六个月变化极大,很容易出现突发情况,所以大多数人不愿意找那些试用期过长的企业。

不过,我个人觉得你不用担心,很多大企业试用期都很长,比如华为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这段时间都是新员工培训考核期间,而头条、美团这些顶级互联网企业试用期都为六个月,阿里巴巴为三个月,试用期的长短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公务员的试用期可是一年时间呢!

这些大公司试用期员工最起码能够拿到正式岗位80%的工资,甚至跟正式岗位相同,你完全不用为生计担忧。大公司业务多,用工成本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多,所以对于人才的培养考核周期比较长,用工需求比较谨慎,试用期长并非坏事,能力不过关的也能够提前辞退,反而能够招收到更适合公司文化的员工。职场上需要能够干活,又会沟通的员工,大公司确实对于人才有一套考核标准。而试用期长不等于转正期就长,很多企业都会提前转正,以留下优秀员工。

不过,有一点一定要注意,大公司试用期时间长你不用过于担忧,但小公司如果也要这么长试用期,那么这里面可能会有猫腻。

这样做的企业,一为了压缩成本,试用期不用给足工资,岗位能力要求又低,很多人都能干,所以他们大量招人,用几个月再免费踢掉。这类企业不在乎声誉,难以做大做强,纯粹考虑用工成本,一句不合适就能让你走,还不用付违约金。

一般企业对于长时间合同比较谨慎,尤其是快速发展阶段的公司,企业不会特意要求六个月试用期,如果不按劳动法办事,这样的企业除非前景口碑特别好,否则不建议你去那里工作。


HR沐云君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6个月。这是劳动法针对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的限制规定。

我体会,有试用期是为了:劳动者不能适应岗位工作时,在试用期内将其辞退。这种情况比较复杂,如身体疾病、身体功能性障碍(尽管录用前有体验),精神性疾病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

我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就遇到过这样的人。他,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对口,数学特好;他外表周正,性情温和,但就是什么也干不了,什么也不会干,开始,在班组让他跟着师傅检修设备,帮着拿个工具之类的,后来,在班组打扫卫生,给他工时,再后来,让他到门卫值班,他溜号,连自己的被褥都给弄丢了。

对于这样的人企业为他,做了能做的一切。这期间持续了一年多,无奈6个月试用期早过啦。几年后,企业给他一笔钱,让他“买断”回家,解除了劳动合同。

我在企业人资工作时,几乎没有试用期6个月内,辞退不合格员工的事。我想,国企恐怕都是如此吧。


楼上风雨


试用期的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最长也就是6个月,这种情况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是3年以上的,否则就是违法的。

如果一个单位对新员工的试用期约定完全是6个月,有下面几个可能,

第一,就是节约成本。试用期内一般工资都不会高于转正之后的工资,假如同等岗位的工资是透明的,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同等岗位工资的80%。6个月的试用期,等于少了1-5个月的转正以后多于试用期工资的成本。

第二,降低用工的法律风险。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表现,对员工就行管理,如果不适合岗位,进行调岗培训,还不能满足岗位需求,可以不支付赔偿金进行解聘。可以简单理解,试用期辞退一个员工容易的多,且员工获得赔偿的概率比较低。

第三,增加岗位匹配度。有些岗位,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的接触、了解才能实际发现员工是否到底胜任岗位要求。还有一些岗位,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上岗,培训期间也属于试用期内,为了保证人岗匹配,约定的试用期可能会长一点。

最后,无论企业怎样约定试用期,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一般都是没有问题的。至于我们求职者能不能接受,这就看个人对该岗位的认可度和公司的满意度了。好饭不怕晚,所以真是一个不错的岗位的话,没必要在乎试用期的长短,咱这么优秀,哪能最后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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