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矿业领域法律动态,矿业律师梳理总结

一周矿业领域法律动态,矿业律师梳理总结

11月第一周,国内外矿产行业呈现怎样的发展动态? 树人矿业律师为你整理一周的热点和律师点评,一起看看吧!

一周矿业领域法律动态,矿业律师梳理总结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其中:

(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2)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3)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违法违规侵占河道、湖面、滩地。

律师点评:

国家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目的在于优先保障生态安全、粮食安全、国土安全。此外,该指导意见再次明确,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的矿业权要逐步有序退出,禁止在生态红线内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鉴于此,矿山企业在从事矿业权并购交易等活动过程中,应充分核实矿业权区域坐标范围,避免出现触碰三条控制线的情形,以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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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将列为《矿产资源法》修订内容

日前,自然资源部在答复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的提案》时表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将列为《矿产资源法》的修订内容。自然资源部表示,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与执法上,现阶段重点加强三项工作,持续规范和强化矿山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相关方案合并编制,强化监管,切实减少审批环节,建立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将矿山企业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情况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相关制度改革,将现行管理方式不一、审批动用程序复杂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调整为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由矿山企业单设会计科目,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计入企业成本,由企业统筹用于开展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

三是全面推行矿区规划环评,强化源头预防。

律师点评:2019年修订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采矿权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基金由企业自主使用,根据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经费预算、工程实施计划、进度安排等,统筹用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

该项规定改变了以往由矿山企业向政府部门缴纳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的做法,改为企业自提。但是具体如何执行还有赖于政府部门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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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色产业 鼓励/限制/淘汰类)


发改委表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已经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同时废止。

律师点评:允许在一定期限内改造升级;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并按规定期限淘汰。本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与上一版相比,对有色产业相关项目作出调整,如不再将锡矿开采作为限制类项目范围。广大矿山企业应及时关注文件相关内容,并根据目录最新要求采取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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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务部: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亿吨

商务部公告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00万吨。

律师点评:2015年以来,随着油气改革的推进,民营炼油企业频频获得政策红利,夺得原油进口使用权和原油进口资质。

商务部近几年分批次批准了几十家非国营贸易企业原油进口资格,这有利于和传统的原油进口企业形成竞争,也是油气进出口改革的一部分,说明民营原油进口权和进口使用权的相关政策趋于常态化,民营炼厂也将成为我国石油储备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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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宁夏统一矿业权网上审批系统建成


为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一网、一门、一次”办理目标,日前宁夏建成了全自治区统一的矿业权网上审批系统,矿业权审批方式由原先的区、市、县三级“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审批时限至少缩短35个工作日。

律师点评:在矿业权审批中,大部分矿业权都集中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完成,而在审批过程中,一般需要县市级逐级上报,并且很多证明文件都需要县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这样就造成矿业权审批时限过长。如果采用并联审批,则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限。由此看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统一矿业权网上审批系统,理论上有助于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但是否能够切实有效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还需经实践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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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加大政策支持做好磷石膏资源化利用

近日,工信部组织召开了磷石膏资源化利用生产水泥熟料座谈会。会议认为,磷石膏生产水泥熟料是规模化、大批量消纳磷石膏的有效途径,有必要加大推广力度。当前,全国磷石膏累计堆存已达5亿吨,并且每年新产生近8000万吨,加快磷石膏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可以降低磷石膏大量堆存带来的环境、安全风险,对于促进长江经济带保护,保障我国粮食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点评:目前我国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率不足40%。

为进一步推动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2019年10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0号),明确并扩大了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范围,综合利用产品包括水泥、水泥熟料、墙板、砂浆、砌块、水泥添加剂、建筑石膏等近20种产品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退税比例为70%。

且除水泥、水泥熟料外,其他综合利用产品还将对磷石膏掺量的要求由现在的70%降至40%。

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将带动磷石膏综合利用量大幅提高,有利于缓解磷石膏大量产生、堆存带来的安全和环境隐患,加快推进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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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自然资源部批复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忻州窑矿等10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19年10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公告,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忻州窑矿、南阳坡煤矿、增子坊煤矿、峰峰大淑村矿、大尹格庄金矿、阳城煤矿等10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

律师点评:自2017年以来,施行矿山企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制度。方案以采矿权为单位进行编制,即一个采矿权编制一个方案。

采矿权申请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前,需要编制方案。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或延续时,必要时也需要重新编制或修订方案。该编报制度实施两年多来,从效果来看,达到了生态保护和矿产资源开发的目的,但要真正的实现生态保护与矿产开发的有机统一,任重而道远,还需国家、社会、尤其是矿山企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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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工信部:1-9月规模以上铁矿采选企业利润同比增246.1%

据工信部消息,今年以来我国铁矿采选业效益持续向好。1-9月,规模以上铁矿采选企业完成营业收入2449.9亿元,同比增长14%;实现利润179.3亿元,同比增长246.1%;亏损企业数量245家,较去年同期减少122家,降幅33.2%;铁矿石原矿产量6.3亿吨,同比增长5.9%。

律师点评:铁矿采选业效益持续向好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需求增长。今年我国粗钢产量保持增长态势,铁矿石等原料需求旺盛。

二是价格上涨。今年铁矿石价格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截至10月31日,中国铁矿石价格指数为314.23点,同比增长15%。

三是政策利好。今年以来,随着我国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地生根,政策利好逐步显现,增强了采矿行业向好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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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定价目录》部分电力资源转向市场定价

电价、天然气、成品油等市场化定价改革再进一步。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中央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2015年版《中央定价目录》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

此次《意见稿》在此前基础上,将定价项目缩减至16项,缩减近30%,保留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基础交通运输、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邮政服务、重要专业服务、特殊药品及血液等7类涉及基础民生服务类项目,并在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对天然气、电力以及交通运输领域部门统一定价项目进行了部分调整。

律师点评:2015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除保持输配电价格由政府单独核定外,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公益性之外的发售电业务;

推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等,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并以此降低用电成本,至此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开启。此次修订《中央定价目录》,使得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推进。

在此次修订内容中,被推向市场的主要是工商等盈利性企业用电,针对公益性以及深涉农业、民生等重要基础领域的用电定价,还是由中央及省级主管部门统筹。

选择性放开市场电价定价机制是落实近年来新能源、节能减排等工作的重要举措,也使电力供应矛盾有所缓和,传统电力市场出现供应充足信号,随行就市安全性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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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矿业巨头淡水河谷参展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11月5日,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召开,巴西淡水河谷公司参展本届博览会。这是淡水河谷第二次应邀成为进博会参展商,体现了该公司对于中国市场的认可和长期承诺。

律师点评:淡水河谷总部位于巴西里约热内卢,业务遍布世界五大洲,是全球知名的金属和矿产品公司之一。作为中国的长期合作伙伴,淡水河谷已与中国建立了长达46年的合作伙伴关系。


淡水河谷此次参加中国进博会,是我国矿业领域加强国际合作的重要体现。对国内矿业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借此机会积极寻求国际合作的机遇,另一方面也可以充分借鉴和学习淡水河谷的成功经验,引进先进理念和技术,促进自身做优做强和优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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