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高碑店一小區不允許報停供暖 官方迴應:影響鄰居正常用熱,要求合理

保定高碑店一小區不允許報停供暖 官方回應:影響鄰居正常用熱,要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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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保定高碑店網民向河北新聞網《陽光理政》平臺反映,供暖季來臨,但尚東城小區業主卻不能報停供暖。對此,高碑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應,該小區是水源熱泵供暖,由於供暖方式的原因,業主報停供暖會影響其他熱用戶正常用熱,該小區物業不允許報停供暖的要求是合理的。

據業主牛先生介紹,2014年,尚東城二期住房交房,交房第二年,他就已裝修完成。但這些年來,他很少在此處居住。建築面積約70平方米的房子,每年都要全額繳納1300多元的暖氣費。眼看著又到供暖季,今年11月初,牛先生計劃按空置房標準向物業公司申請暫停供暖。結果物業告訴他,小區住房不允許報停供暖。但牛先生多方打聽,瞭解到前幾年樓上鄰居有過報停供暖的經歷。“為什麼前兩年小區可以報停供暖,今年就不行了呢?”牛先生十分疑惑。

對此,記者聯繫到尚東城小區物業。據物業工作人員介紹,尚東城小區採用的是水源熱泵供暖方式,屬於自採暖。“一方面,一戶業主停止供暖,會影響到上下樓業主供暖熱度;另一方面,考慮到小區物業供暖成本,如果小區暫停供暖住戶較多,由水泵供暖的全部熱量將不足以支持整個小區整個供暖季全部達到指定熱量。”工作人員稱,2016年11月,部分業主家中供暖溫度明顯低於剛剛開始供熱時的溫度,經技術人員檢查發現,是由於樓上樓下業主停止供暖所致。所以,自2017年供暖季起,整個小區都不允許報停供暖。

高碑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表示,在《保定市供熱用熱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在不影響其他熱用戶正常用熱和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的前提下,熱用戶要求整個供熱期暫停供熱或恢復用熱的,供熱單位應採取措施滿足符合報停條件用戶的暫停供熱或恢復用熱要求。“近日,我局和十幾個由水源熱泵供暖的小區物業聯合聘請了北京開發水源熱泵供暖設備的總工程師對全市十幾家由水源熱泵供暖的小區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由於供暖方式的原因,報停供暖會影響其他熱用戶正常用熱。”該工作人員說,根據規定,該小區業主不符合報停供暖條件,該小區物業不允許報停供暖的要求是合理的。(河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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