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 承德居民供熱“報停”後不用交費了

日前,記者從承德市住建部門瞭解到,今年在取暖期前將對全市暫停供熱業務進行規範管理,居民熱用戶“供熱報停”後供熱部門將不再收費。但申請辦理暫停供熱業務的用戶必須要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

據介紹,熱用戶向供熱單位申請辦理暫停供熱業務,應符合下列條件:房屋建築室內採暖系統應當具備分戶控制條件;對共用供熱設施安全運行和其他熱用戶正常用熱不造成影響;辦理暫停供熱應為一個完整的採暖期;在供熱系統保修期內的房屋不得辦理暫停供熱。

熱用戶在申請辦理暫停供熱業務時,需向供熱部門出具房屋產權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在辦理暫停供熱手續前,熱用戶如有欠費應予結清。經供熱部門審核後,熱用戶即可與供熱單位簽訂暫停供熱協議書,而非居民熱用戶報停後將按當地價格管理部門政策規定交納暫停供熱費。

市住建局強調:對已辦理暫停供熱的用戶,如供熱單位發現私開已關斷的供熱設施並處於供熱狀態的,將按整個採暖期補交取暖費;對給其他熱用戶或者供熱單位造成損失的用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對於供熱系統運行已過保修期但開發建設單位仍未售出或未辦理回遷入住手續的房屋,開發建設單位可向供熱單位申請辦理暫停供熱。房屋未售出前發生的取暖費和非居民應交的暫停供熱費由開發建設單位承擔,不得向熱用戶收取。

(燕趙都市報記者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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