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推動立法?數據“值錢”了 麻煩也就來了

從原始時候的“結繩記事”,到後來發明文字用以記數記事,數據一直伴隨著人類的發展史,佔據著重要的地位。到了計算機與互聯網時代,不僅數據在“量”上實現了大爆發,而且個人信息數據的潛在價值也愈發凸顯。在這一形勢下,大數據產業開始逐步成長、崛起。

為什麼要推動立法?數據“值錢”了 麻煩也就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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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來,隨著人工智能、物聯網、雲計算等前沿技術加快商業化應用,數據成為了不可或缺的“燃料”,這使得大數據產業迎來了又一輪新的發展機遇。面對難得的歷史契機,我國大力推動數據中心建設與大數據產業發展,各地政府也紛紛出臺相關政策舉措予以支持。

  例如,海南、江西等省份相繼出臺了《海南省大數據開發應用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大數據發展行動計劃的通知》等文件,著力促進本地大數據產業加快落地。

  此外,據公開消息顯示,全國唯一跨區域建設的國家大數據綜合試驗區——京津冀大數據綜合試驗區啟動建設近三年來,大數據基礎設施支撐帶初具規模,大數據產業聚集格局逐步顯現。而貴州、內蒙古等地的大數據產業集群發展更是已經形成較為成熟的規模,在全國範圍內頗具知名度,吸引了不少巨頭企業前往建設數據中心。

  大數據的火熱發展也推動了國際間的數據合作。此前,國家統計局與聯合國經濟和社會事務部宣佈將在杭州建立大數據研究所。雙方將重點聚焦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推動國際統計事業更快適應當今全球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更好服務於經濟和社會發展。


  可以看出,大數據產業的發展正得到越來越多的支持,數據的價值也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知、認可。然而,在數據量持續猛增、數據越發“值錢”的情況下,數據洩露等事件也頻頻發生,數據隱私安全隱患成為了大數據產業可持續發展之路上的“攔路虎”,也成為了個人隱私安全的主要威脅。

  2018年,印度國民數據庫曾被曝出現嚴重漏洞,收集了11.3億印度居民和公民的 數據(照片、十指指紋和虹膜掃描)可能發生洩露;2019年9月,網絡安全公司vpnMentor發現一起厄瓜多爾大部分民眾個人數據遭到洩露的事件,涉及到超過2千萬人的數據或被洩露。而作為全球知名的互聯網社交公司,Facebook也多次捲入數據洩露事件當中。

  據Risk Based Security發佈的數據洩露報告顯示,2019年上半年數據洩露事件數量同比增長54%,數據洩露量也同比增長52%。毫無疑問,這意味著數據安全正遭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

  為了保障數據隱私安全,歐盟出臺了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數據保護法案《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從處罰學校使用人臉識別進行考勤,到給谷歌定向廣告開出鉅額罰單,《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實施一年多以來,已經展示出其巨大威力,歐洲各國對數據保護的力度也逐步加大。


  實際上,我國在數據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方面也持續開展了相關立法工作。我國先後頒佈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文件。

  2016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明確了對個人信息收集、使用及保護的要求;2019年,中央網信辦發佈了《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明確了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的收集、處理、使用和安全監督管理的相關標準和規範。

  11月6日,工信部發布《關於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組織開展APP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工作,聚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和社會高度關注的侵犯用戶權益行為,重點對違規收集用戶個人信息、違規使用用戶個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戶權限、為用戶賬號註銷設置障礙四個方面共8類問題開展規範整治工作。

  可以看出,在數據安全與個人信息保護方面,各國都將立法置於重要地位。的確,只有不斷完全相關法律法規,監管、執法才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更好地規範數據收集與利用,從而保護數據安全,為大數據產業的發展,以及人工智能、生物識別等技術創造有序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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