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幣者”丁維迪新的冒險



“炒幣者”丁維迪新的冒險



丁維迪正在從炒幣玩家,蛻變成一個操盤手。



賽季開始之初,籃網隊的這名替補控衛計劃將新合同的一部分轉換為虛擬貨幣進行交易。



丁維迪與籃網續簽的合同為3年3400萬美元。他在個人網站DFS上詳解了這個計劃——“他計劃將至少495萬美元(最高1350萬美元)轉化為虛擬貨幣。人們可以像購買國債或者公司債券一樣,投資他的合同。投資者可以按月回收本金以及利息。”



NBA合同採取的是分期支付模式。通過這一貨幣工具,丁維迪相當於提前拿到了工資的預付款。他可以利用這筆資金進行投資。理想的情況下,他可以通過投資賺回更多的錢,用以回報投資者,併為自己賺回足夠可觀的利潤。



在北美職業體育領域,丁維迪的這一設想極具獨創性。不過,NBA聯盟兜頭給丁維迪澆了一盆冷水。NBA聯盟認為丁維迪的這一設想違反了勞資協議。



NBA聯盟的公開反對,讓丁維迪的發幣計劃被迫延遲。不過,他之前在推特上表態,他的計劃並沒有違反勞資協議,無論聯盟態度如何,他都不會讓這一計劃擱淺。



NBA球員的薪水如何變成投資工具?



“炒幣者”丁維迪新的冒險



去年賽季中,丁維迪與籃網隊完成了續約。合同為期三年,最後一年為球員選項,總價值超過3400萬美元。根據丁維迪的計劃,他只會將合同的15%-40%轉化為金融產品。



DFS網站僅僅作為證券交易平臺,它既不發行證券,也不充當經銷商的角色。丁維迪創立的公司SD8發行實際的證券,位於猶他州的North Capital Private Securities則是證券經銷商。與此同時,Paxos信託公司將監管這些證券,並通過穩定幣(其旗下與資產掛鉤的加密虛擬貨幣)的貨幣系統管理支付款。



想要成為丁維迪的金主,僅僅是他的粉絲遠遠不夠。這裡面存在著一個門檻——最低投資金額為15萬美元,投資者可以通過美元、比特幣或者以太坊來支付。



投資者的收益主要就是利息。除此之外,他們根據丁維迪是否獲得獎金、是否獲得新的合同以及其他因素有權獲得“額外獎金”。這些獎金的具體條款在投資合同中都有明確的規定。



換言之,丁維迪的合同投資者們所獲得的利息即便不比銀行儲蓄賬戶高太多,但所產生額外收益的前景仍可能讓整筆投資具有非凡的吸引力。



運動員合同貨幣化具有哪些意義?



丁維迪的想法過於複雜,而且十分依賴普通人並不熟悉的金融術語,但他的初衷描述起來卻比較簡單——運動員在短暫且有可能突然中止的職業生涯中,找尋到實現收入最大化的新途徑。



前網球職業運動員湯婭-埃文斯現在在新罕布什爾大學法學院從事區塊鏈相關的工作。她認為,像丁維迪以及其他運動員“利用區塊鏈以及加密貨幣技術,使他們的合同或者肖像權、姓名權、職業相關的資產虛擬貨幣化”是明智的。



埃文斯同時強調,丁維迪通過虛擬貨幣直接接觸球迷,將“真正顛覆充斥在運動員與球迷之間的中介行業”。



對於職業生涯所蘊含的風險,丁維迪心知肚明。2014年,他還在科羅拉多大學效力時經歷過左膝韌帶撕裂。突如其來的傷病導致他在首輪選秀中無人問津,最終成了一個二輪秀。



通過將個人合同虛擬貨幣化,丁維迪在運動員掌握自主權方面有望扮演變革性的角色。



投資者有風險嗎?



在丁維迪的新合同中,60%-85%仍將按照傳統方式支付。這可以確保丁維迪具有較強的償還投資能力。



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投資丁維迪的合同是沒有風險的。DFS網站上明確警告投資者:“丁維迪的合同證券缺乏流動性,有資本完全損失的風險。投資者購買之前應審視合同中的風險因素。私募股本投資具有高度投機性,風險程度很高,任何不能承受全部投資損失的人士不應該購買。”



丁維迪的合同本身並沒有太多風險,因為這是一份全保障合同。無論他打得好壞,或者是否被交易到其他球隊,他都會收到這筆錢。即便他中途被裁掉,或者遭遇重大傷病,錢一分不會少拿。



但風險並非完全不存在。一旦聯盟因為勞資糾紛停擺,丁維迪將不會得到任何薪水。2011年,NBA就曾停擺過,上世紀90年代更是出現過三次。不過,丁維迪的潛在投資者不必為此擔心,現存的勞資協議要到2024年夏天才到期。勞資雙方最早可在2023年夏天選擇終止當前協議,但這絲毫不會影響到丁維迪現存的合同。



勞資協議的不確定性,還是會增加投資者的風險。假如未來幾年丁維迪與籃網隊談判新合同,如果當前投資者獲得了優先購買新合同的權利,理論上勞資糾紛有可能影響到投資者的回報。



更大的風險在於丁維迪有可能因個人行為原因導致合同被終止。這種可能性儘管不大,但並不能被完全忽略。



在NBA格式化合同中,要求球員“保持一流的身體狀況”、“遵守球隊的訓練規則”、“個人行為符合良好公民的要求,具有良好的道德水準,以及良好的體育精神”。一旦運動員違法、逾越社會道德底線,或者違反隊規,有可能面臨被球隊解除合同的風險。



這並非沒有先例。2004年,凱爾特人與酗酒成性的文-貝克解約。文-貝克所剩下的保障合同為3500萬美元,凱爾特人在和解協議中僅支付了文-貝克1600萬美元。



文-貝克的例子比較極端。但對於一個球員合同的潛在投資者來說,他們應該瞭解潛在風險,並做出準確評估。



NBA聯盟以什麼理由反對?



從最開始,聯盟就公開拒絕了丁維迪的這一申請。



NBA認為丁維迪的計劃違反了勞資協議第二條相關規定。具體規定是:禁止球員向第三方轉讓勞動合同,或者轉讓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這一禁令並不妨礙球員要求將工資寄給他的代理人或律師。代理人或者律師被認為代表球員本人,並不是第三方。在NBA看來,其他投資人則是第三方。



NBA之所以旗幟鮮明反對丁維迪的創新,可能基礎以下考慮:



其一,NBA可能擔心球員合同成為證券交易工具。當然,球員們如果都想要效仿丁維迪,可以在新勞資協議談判時爭取這一權利。但現行的勞資協議並沒有相應條款。



其二,聯盟可能擔心無法監管以及審批球員合同的金融交易。丁維迪的計劃主要依賴區塊鏈和加密貨幣。這本身不會存在風險。但NBA聯盟不直接參與交易,沒有機會參與評估投資者或者潛在投資者是否與聯盟存在合同關係。



其三,NBA有權利規避意外後果所帶來的可能性。莫雷事件已經讓NBA噤若寒蟬。丁維迪在這個階段推出這一金融工具,時機並不理想。



其四,聯盟會擔心成為潛在的責任方。一旦投資者與丁維迪及其商業夥伴發生糾紛,他們有可能將NBA和籃網隊視為“有錢的”共同被告。相關免責條款和賠償條款可以消除NBA和球隊的潛在風險。



其五,NBA聯盟和球隊老闆們並不清楚如何從中獲益。從丁維迪的概念設計中,不會向聯盟支付報酬。球隊的老闆們如果嗅到商機,也有可能要求分一杯羹。根據勞資協議,老闆和球員有權分享與籃球相關的收入。



丁維迪與NBA會對簿公堂嗎?



“炒幣者”丁維迪新的冒險



在公開聲明中,丁維迪暗示NBA誤解了他的意圖。他斷然否認了他合同權利被轉讓的可能性。



正如丁維迪所言,他並不打算轉讓獲得報酬的權利。恰恰相反,他是利用這一權利獲得一項投資。從技術層面,投資者並不會獲得籃網以及NBA的相關權利。他們的權利被限制在丁維迪合同價值之內。



另外,在勞資協議中並沒有明令禁止他這一計劃的相關條款。法無禁令即可行。



不過,丁維迪的計劃如果沒有NBA的支持,他有可能面臨著法律風險。例如,聯盟可以要求聯邦法官暫停投資人購買與NBA合同相關的證券。一旦禁令被批准,丁維迪有可能與NBA對簿公堂,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中。



NBA也可能對丁維迪處以罰款和禁賽。在NBA相關規定中,球員的行為“不符合道德標準,或者不遵守聯邦、州及地方法律,或者對NBA不利、傷害NBA”,總裁亞當-蕭華有權對球員進行處罰。NBA可以認定丁維迪做出了對“NBA不利或有害的行為”,違反了NBA相關規定,甚至違反了合同。



丁維迪也有權應訴,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他被禁賽超過12場,可以向仲裁機構提起申訴。當然,他也可以向球員工會尋求幫助。



丁維迪和NBA最終可能會以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來解決這一難題。例如,NBA可能會允許一個臨時的、受監管的球員合同虛擬貨幣交易試行。真要走向正式實行,需要球員工會集體協商一個更持久的協議。NBA也有可能制定相關協議,以確保聯盟可以從球員合同交易中獲得一些直接收益。



在雙方達成共識之前,丁維迪只能繼續向聯盟提出申請,以期讓這一具有開創性的球員收益模式落地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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