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有奖」关于征集以王康旭为首的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目前,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8.09”专案组成功打掉以王康旭为首的涉恶犯罪集团,目前对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已初步查明以王康旭为首的犯罪集团自2016年来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及周边地区,从事“套路贷”并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

为彻底查清以王康旭为首的犯罪集团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以王康旭为首的犯罪集团违法犯罪线索,请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受不法侵害的受害人士及知情人士积极检举揭发该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对于举报人的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后,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1000元至20000元奖励;举报人系本案违法行为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同时,公安机关敦促该团伙的其他违法犯罪人员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逃犯罪嫌疑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公安机关将视情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于包庇、纵容、窝藏在逃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工具的,或为违法犯罪集团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举报地址: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人:刘警官:15041553355

张警官:15041573610

辽宁省丹东市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