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宣稱:長春長生已破產,曾涉嫌造假疫苗案件並受91億罰金

11月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發佈了布《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公司全資子公司破產清算》的公告,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宣佈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生物公司)破產的消息。通過公告得知,長春長生生物全資子公司-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收到了來自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

深交所宣稱:長春長生已破產,曾涉嫌造假疫苗案件並受91億罰金

裁定書中法院認為,通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破產清算》的專項審計報告顯示,長春長生生物目前已經是資不抵債,也不能清償到期的債務,更無和解和重整的可能。所以管理人的申請也符合法律規定,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和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裁定長春長生生物為破產公司。

長春長生生物公司曾經還涉嫌造假疫苗案件,在2018年10月16日,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依法對長春長生生物公司做出相關調查和處決,最終判定長春長生生物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並且做出了罰金91億的處罰。

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明顯記載,長春長生生物公司還存在以下八項違法事實:

1、將不同批次的原液,後續進行了勾兌配製,並再對勾兌合批後的原液,重新編造生產批號

2、更改部分批次涉案產品的生產批號,還包含實際生產日期的更改

3、使用已經過期的原液來生產部分涉案產品

4、未按規定的安全方法對成品製劑並且進行效價測定

5、生產藥品使用的離心機變更沒有按規定備案

6、銷燬生產原始記錄、並且編造虛假的批生產記錄

7、通過提交虛假資料,來騙取生物製品批簽發的合格證

8、為掩蓋違法事實做出銷燬硬盤證據等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記載的以上八點違法事實,每一條都令群眾們感到惶恐害怕,好在長春長生生物公司已經破產,也無和解和重整的可能,不能再做出有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違法行為。一個企業能否走到頂端,成為消費者的依賴,不僅僅需要龐大的資金支撐,還需要良心生產、良心服務消費者,那些賺錢不義之財的企業,最終也不過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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