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安”聯動“老賴”插翅難逃

在申請人郭某與被執行人高某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神木法院依法判令被執行人高某償還申請人租賃費2.7萬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240元。

被執行人高某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義務,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後,因被執行人一直處於“失蹤”狀態,故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電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相關文書,責令其儘快履行判決義務,並通過網絡查控系統對其名下的財產進行網絡查控,實地走訪被執行人戶口所在地進行調查,均無可供執行財產,案件一時陷入僵局,申請人申請將被執行人高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隨著我市兩級法院與公安、交警執行聯動的開展,10月27日18時,案件終於有了進展,被執行人高某“落網”,執行二庭人員聞訊後果斷出擊,成功控制高某。高某自知逃避無望,當場兌現案款2.7萬元,負擔案件受理費240元,交納執行費310元。

本報通訊員郭東 張婧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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