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了摩托車,逃跑途中碰死了人,小偷也不治身亡,死者父母要車主賠償對嗎?

桃花島主談球論道


這個問題還是有歧義的,路人被撞死,小偷也死了,這個死者父母到底是哪一方呢?

當然,如果事情真如問題描述的,那麼無論是被撞死的路人還是小偷的父母,都不該向車主索賠。路人家屬可以向小偷及其遺產繼承者索賠,小偷純屬咎由自取,其家屬也無權向車主索賠。

首先,要弄明白一個問題,被撞死的路人是受害者,摩托車主也是受害者,罪魁禍首是那個偷摩托車並造成車禍的小偷。按照邏輯來講,車主並不知道車子被誰偷走了,已經失去了對車子的掌控,而且也不可能預知到會出交通事故,車主顯然也不應該為此承擔任何責任了。如果說那個路人家屬不清楚責任人是誰,找車主索賠還是情有可原的,那麼,小偷家屬找車主索賠顯然就有訛詐意味了。不僅得不到法律支持,而且還應該受到譴責。

其次,從法律角度來看。根據《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小偷才應該承擔責任,和車主無關。 除此之外,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需要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因為責任也不在保險公司,所有保險公司也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小偷)追償。

再次,有必要提高訛詐成本,以警示後來者。類似這種看著像天方夜譚的事情,在網上一搜索就能找到很多。什麼小偷爬樓偷東西摔倒身亡,家屬找戶主賠償;小偷偷竊被戶主發現,逃跑時失足墜亡,家屬索賠;小偷進別墅偷竊被狗咬傷,向別墅主人追責等等。小偷家屬之所以敢開口訛詐,多半還是成本太低了,索賠成功了有錢拿,失敗了也無所謂。建議提高訛詐成本,像這種不佔理還想借機訛詐的行為,可以參照“敲詐勒索罪”的量刑。

總而言之,這件事車主無責,被撞身亡的路人家屬可以向小偷及其遺產繼承者索賠。


夜雨如書


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小偷偷了摩托車,逃跑途中碰死了人,小偷也不治身亡,死者父母要車主賠償,對嗎?

您的問題有一點不夠清晰,就是:該交通事故中有兩個死者,一個是被小偷碰死的無辜者,一個是小偷本人。您說的死者父母,沒有特別指出是哪一個死者的父母,那麼按理說,既可以是小偷的父母,也可以是那個無辜者的父母,還可以是兩個死者的父母。

不過,本案的情形,《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二條已明確規定:“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由此可見,無論是無辜者的父母,還是小偷的父母,都不應當向車主請求賠償,車主都無須賠償。

如果死者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這樣的起訴,人民法院在審理後,會駁回這樣的訴訟請求。

也就是說,在侵權責任主體的確定規則上,主要依據的原則和精神是,由機動車的運行支配者和運行利益的享有者承擔責任。

盜搶車,車主已失去對車輛的控制,此種狀態下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由行為實施者即盜搶者承擔全部責任,讓車主承擔責任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還會助長盜搶者的氣焰,讓他們盜搶的時候更加肆無忌憚、後顧無憂。

所以,死者父母要車主賠償,是不對的。


陳群律師


古時有一人房子在建,晚一賊上房行竊摔傷,賊上告皇帝,

帝日:所告何人?

賊訴:張三建房,沒安全警示,我去房上行竊摔傷,吾皇作主,判張三負責。

帝日,是,命太監傳張三,張三下跪,帝大怒曰:大膽刁民,建房不抓安全,判全責。

張三山呼萬歲,訴曰並非我責,乃泥工誤工未來。

帝怒命太監傳泥工李四,帝怒,爾身為手藝人,膽敢誤工,李四訴:啟秉萬歲,並非民責,乃木匠材料未作好,所未施工。帝怒命太監傳木匠王五,王五訴,並非民責,乃蓋匠未蓋木材,無料作。帝又命太監傳蓋匠趙六,趙六訴,並非民責,因老闆沒砍樹,無材蓋。

帝大怒建房人,終究是你之罪,大打三十板,判銀50兩,給賊治傷。建房人說:萬歲爺明察,我建房,他如果不上房行竊怎麼能摔傷,他是咎由自取。

帝思之曰:把賊傳來,爾好逸惡勞,行竊鄉里,摔傷乃咎由自取,豈要人家賠。判日:處絞刑,那賊自知難逃一命,就大聲訴,請快點絞死我,快點。帝曰,你不怕死,還要快點,賊說,我要快死去當玉皇大帝。帝曰,你賊眉鼠眼,豈能當玉帝,只朕才能當,命太監給自己套上絞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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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是應該賠償的,交通法規定,摩托車屬機動車,也就是和汽車一樣,現在的朋友借汽車都要負聯帶責任的,如果借車的人沒有駕照,或酒駕丶醉駕,保險公可不負責賠償,而且,車主還要負法律責任的,這個騎走摩托車的人既然留條了,車主不報警,就等於同意出借車輛,這理還有騎車人是否有駕照丶是否帶頭盔,出事故後,交警要對車輛檢測,剎車及相關性能是否合格,綜合起來才能定車主是否有責,而且,根據情況才能定車主承提百分之幾,要是騎車人,無證丶酒後或醉駕且沒帶頭盔等,那車主責任極大,所以,朋友之間借車一定問清楚,借車時去吃飯,回來時醉駕,那車主就完蛋,出故事保險不賠車主聯帶,大家注意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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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丟了,報案後車子沒找到,車主卻莫名其妙的成了被告!

現實生活中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你也許不相信,但是他是真實存在的,其中原委讓人唏噓不已。

我們那有一對很好的朋友,甲過得比較好,有一輛摩托車,而乙比較窮,比較好面子。有一次乙出去會朋友,就去甲那裡借車,可是甲的家裡很忙沒在家,可是院門沒鎖,他看到車上有鑰匙🔑,就留了個紙條就騎走了。


天有陰晴圓缺,人有旦夕禍福,都由不得人!乙出了車禍,碰死了一個老人,自己也不治身亡,真是車禍猛於虎呀!乙身上沒有證件,警察只有調查車主信息……

甲還沒明白怎麼回事,就被警察帶走了,一個連帶責任,讓他到後來真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最後賠了不少錢,媳婦不理解差一點上吊自殺,真是賠了摩托車又扔了錢,你說找誰倫理去呀!

建議大家,如果車丟了,抓緊時間報案,不要到最後賠了夫人又折兵呀!

車禍猛於虎,請安全駕駛!


桃花島主談球論道


失主不但要賠償小偷,還應當為小偷父母養老送終,因為是你看管不當造成小偷得手,又因小偷是騎你的摩托車摔死的。另外失主所在小區物業看管不當也應承擔賠償責任。關鍵是公安機關也應當承擔賠償,因為主要是公安機關對社會治安管理不到位,是造成小偷偷車得手並摔死的主要原因!


用戶1285266655182


看到這個問題,心裡一陣好笑,想起一個古老的故事:有一個人,老婆有了外遇,偷偷跟人私奔了。這個人氣急敗壞之下,找了東鄰找西鄰。說他的老婆跑了,鄰居們負有看管不力的責任,這就是眾所周知的跑了老婆怨四鄰的故事。

就跟這個小偷的家人一樣:你家的兒子偷了別人的摩托車,逃跑途中撞死了人,自己也被撞死,這能怨得了車主嗎?我想天下再另類的法官,也不會判摩托車車主有罪,相反到是小偷的家人,如果這個小偷不滿18歲,他的父母是要負監護責任的。


把陽光熬成湯


終於知道什麼叫“強盜邏輯”了。如果這也可以索賠成功的話,天下必大亂!持刀殺人了可以怪罪於賣菜刀的,賣刀的就該怪鐵匠了;喝農藥身亡可以怪賣農藥的,賣農藥的就怪制農藥的了;強姦犯脫精而亡反而要怪女子父母生的女兒太漂亮招引他了……

所以,依法依規必須追究肇事者的偷盜責任,肇事者已死,可以責成其父母賠償。


家鄉氣象


現在社會上怪事太多了,我是理解不了,但也解決不了,只能在這裡說說。一個小偷爬窗戶偷盜,防盜窗安裝不牢固小偷掉下樓摔死了,小偷家人把房主告上法庭,說因你沒有把防盜窗安裝牢固造成小偷摔死,房主要賠償。這是什麼道理呀,小偷的家人你還要不要臉,真是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法院怎麼判?如果判人道主義賠償我就感覺太怨了,難道這社會小偷成了保護對象嗎,房主有什麼錯,天理何在,以後誰見小偷都供著嗎。


中國人zxf


賠!應當賠!誰叫你車輛看管不嚴造成他人丟失性命!

小偷不要臉也就罷了,本來就是個不要臉的小偷,死了要臉何用!可家人你總得要臉吧,人家賠你的錢怨不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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