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每年选树40名“青岛工匠”和10名“青岛大工匠”


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的意见》。《意见》指出,我市将在全市各行业广泛开展“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每年拟选树命名40名“青岛工匠”和10名“青岛大工匠”,通过打造引导培育、技能提升、成长激励、保障服务“四大平台”,带动引导全市广泛开展工匠人才培育选树活动。图为即发集团缝纫女工、全国针织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冠军范玫苓在机台上工作。

“青岛工匠”主要指爱岗敬业、崇尚品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甘于奉献、追求卓越,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为青岛市经济发展和重大战略实施作出突出贡献,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工作,在本领域、行业内具有较高公认度和示范引领作用的技术工人代表。四大平台即:打造“青岛工匠”引导培育平台。一是推动工匠精神进课堂。建立工匠文化育人示范基地、实践基地,把工匠精神融入到职业教育教学各环节、全过程。

二是创新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产教融合项目,探索建立职业院校和企业师傅互派顶岗交流锻炼机制。三是推进职业培训办学主体多元化。鼓励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兴办职业培训机构,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四是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和培养制度,建立工匠人才后备库,对行业技能精英进行重点培养。


打造“青岛工匠”技能提升平台。一是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各区市、各单位普遍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市级以上竞赛获一等奖或前3名选手直接具备“青岛工匠”命名资格的评定机制。二是深化技能培训活动。推动“师带徒”制度化,采取一带一、一带多、多带一等方式,加快高层次后备工匠人才培养。、图为即发集团纬编工——2017全国纺织行业纬编工职业技能大赛冠军、全国技术能手在机台上工作。

三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推广“班组大讲堂”等培训模式,积极开展职工创新创意大赛活动,建立“青岛工匠”创新成果孵化机制。打造“青岛工匠”成长激励平台。一是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对获得副省级城市及以上工匠称号的,来青可直接认定为“青岛工匠”,建立高技能人才库,适时发布紧缺职业目录。二是建立常态命名机制。综合社会公众投票结果与专家评审成绩,每年选树命名40名“青岛工匠”、命名10名“青岛大工匠”,支持他们领衔创建“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青岛大工匠”优先推荐参加山东省“齐鲁工匠”命名。

三是树立正面激励导向。实行“青岛工匠”作为技术工人代表在工会等群团组织中挂职和兼职,积极将“青岛工匠”作为劳动模范等先模人物优先推荐人选,鼓励企业吸纳“青岛工匠”参与经营管理决策,推荐选派优秀“青岛工匠”赴制造业强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研修学习、技术交流、技能竞赛等。

打造“青岛工匠”保障服务平台。建立工匠人才服务制度,将符合条件的“青岛大工匠”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鼓励调动企业自身和社会资源为工匠人才提供特设医疗保险等社会服务。


“青岛工匠”建设工程由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青岛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成“青岛工匠”建设工程推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青岛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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