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國排名升至第31位

由於大力推進改革議程,中國連續第二年躋身全球營商環境改善最大的經濟體排名前十。

  北京時間10月24日上午10:00,世界銀行正式發佈《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Doing business 2020)。

  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得分77.9分(即中國達到了全球最佳水平的77.9%),比上年上升4.26分;排名躍居全球第31位,比去年提升15位。

  世界銀行報告稱,由於大力推進改革議程,中國連續第二年躋身全球營商環境改善最大的經濟體排名前十。

  世界銀行中國局局長芮澤表示:“中國為改善中小企業的國內營商環境做出了巨大努力,保持了積極的改革步伐,在多項營商環境指標上取得了令人讚許的進步,特別是在辦理施工許可證領域。”

  今年以來,國務院職能轉變協調辦、財政部會同司法部等十餘個有關部門和京滬兩市政府,對標國際先進、對接國際通行規則,於年初制定專項改革任務臺賬,明確改革目標、責任部門、時間節點。截至目前已完成了130餘項改革舉措,在保護中小投資者、辦理建築許可等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進一步增強了我國營商環境的國際競爭力。

  8項指標均有改善

  在世界銀行10項評估指標中,中國有8項指標排名上升,比去年多1項。其中,辦理建築許可排名提升88位至第33位,保護中小投資者排名提升36位至第28位,辦理破產排名提升10位至第51位,跨境貿易排名提升9位至第56位,納稅排名提升9位至第105位,獲得電力提升2位至第12位,執行合同排名提升1位至第5位,開辦企業排名提升1位至第27位。

  中國改革的亮點包括:

  將公司印章發放完全納入企業註冊登記一站式服務。

  簡化對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的施工許可證要求,縮短供排水接入時間。

  精簡辦理接電流程,提高電費透明度。

  通過要求控股股東對不公平關聯方交易承擔連帶責任,明晰所有權和控制結構,加強了對少數投資者的保護。

  對小企業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降低某些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加強電子化納稅申報和繳納系統。

  通過實行進出口貨物提前申報、升級港口基礎設施、優化海關行政管理和公佈收費標準等措施,簡化進出口程序。

  通過規定可給予的合同延期次數上限和將延期限於不可預見和例外情況,提升執行合同的便利度。

  通過規定破產程序啟動後的債權優先規則和提升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的參與程度,提高辦理破產的便利度。

  中國在施工許可證辦理流程中取得了顯著改善,提升了在該指標的全球排名。目前在中國辦理施工許可證耗時111天,在該指標的質量指數上得到15分的滿分,高於東亞地區132天和9.4分的平均水平。

  中國加強少數投資者保護機制,全球排名上升至第28位,高於地區平均排名第99和經合組織高收入經濟體平均排名第46。

  中國近期的改革為其在執行合同效率最高的經濟體中獲得一席之地。本地企業家解決商業糾紛平均耗時496天,費用為索賠金額的16.2%,均好於地區平均水平。中國改善了司法行政質量,目前在這一指標的滿分18分中得分17分,世界上沒有哪個經濟體超過這一分數。

  在去年的改革基礎上,中國目前在獲得電力方面全球排名第12,顯著好於地區其他經濟體。中國企業接電需要兩個環節,耗時32天,僅為地區平均4.2個環節和耗時63天的一半。

  納稅等指標有望進一步改善

  世界銀行也指出,儘管取得了巨大進步,中國在納稅(排名第105)、獲得信貸(排名第80)和跨境貿易(排名第56)等領域仍顯滯後。中國的出口邊境合規耗時為21小時,成本為256美元,相比經合組織高收入經濟體耗時較長,成本較高。中國企業財稅合規年平均耗時138小時,而新加坡僅為64小時。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由於世界銀行對納稅指標的採集時點是從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國今年推進的超2萬億減稅降費舉措尚未體現在這項指標中。這也意味著,2021年中國營商環境指標中的“納稅”項排名有望再進一步。

  世界銀行今年排名前10的經濟體中,不乏大國的身影,像美國、英國排名第6、8位,但更多的是一些小經濟體,排名前三的經濟體分別為新西蘭、新加坡、中國香港。

  附圖:近三年排名前十的經濟體

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國排名升至第31位

  排名前40的經濟體中,澳大利亞、德國、加拿大、俄羅斯、日本排名分別為14、22、23、28、29位,中國排名31位,法國緊跟其後排名第32位。

  附圖: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排名前40經濟體

世界銀行全球營商環境報告2020:中國排名升至第31位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馬曉白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排名,按英文直接翻譯過來就是“做生意簡易程度”的排名,重視企業獲得感,更多采信來自企業的數據,指標設計是科學的。世行的這套指標也是可比的,通過理想化的企業設定,能排除各地地理等方面差異。按照這套指標來推進改革,能促進政府提高辦事效率,方便企業更便利地從事商業活動,激發企業內生活力。

  “當然這套指標並不完美,我們在調研中,企業反映的一些突出問題,未能體現在這套指標中。中國營商環境的改善,還需要面對中國特有的一些問題”,馬曉白指出。

  不過,可以預判,中國仍將大力度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朝著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目標不斷前行。

  近日國務院正式簽發《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並將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針對我國營商環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場主體反映強烈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條例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從完善體制機制的層面作出相應規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