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會用購物津貼嗎?

最近,網絡上出現了一股神秘的力量,想必大家都有所耳聞,或沉迷其中,或深受其害……

失聯多年的初戀女同學為何突然聯繫?未曾說過話的同事突然發來一段神秘文字?高冷女神淡淡甩出一句“在嗎”?

這一切的背後,到底是因為無心插柳,還是因為個人魅力,醒醒,別自作多情了,他們全都是為了兩個字:蓋樓!

什麼是蓋樓?

一句話說清遊戲規則:做任務,賺淘寶紅包,一起瓜分20億!

你真的會用購物津貼嗎?

蓋樓已經結束,在這全民購物的週末,史上最具煙火氣的靈魂三問來了:購物津貼真的會用嗎?下單規則確定弄懂了嗎?專櫃價真是的專櫃價嗎?

你真的會用購物津貼嗎?

你一臉不屑:這還用問麼!

且慢,看完不打臉才行!

靈魂拷問一:一鍵付款?購物津貼你真的會用嗎?

買買買!最後衝刺的一天,付好定金,領好優惠券,攢好購物津貼,你的購物車是不是已經整裝待發,就等本週日晚零點一鍵付款?

溫法君就是這麼想的,去年的張女士也是這麼做的。

2018年11月11日零時2分23秒,梅女士合併提交了7個訂單並付款成功,商品總價3011.51元。

心裡美滋滋。

但是問題來了。

在體驗了購物的快樂,花出去了一大筆錢卻以為省下了一大筆錢之後,梅女士冷靜了下來,她發現所有訂單並未相應扣減

跨店滿400減50的“雙十一購物津貼”。

這頓時讓梅女士的蹲點搶購失去了意義。

多次與“客服小蜜”聯繫未果後,梅女士將天貓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院經審理後查明,購物津貼的使用有明確的規則,《購物津貼通用規則》第二部分使用規則第4條第(3)項規定:單個商品分攤計算購物津貼優惠後的金額不為負數(合併支付訂單中任何一個商品購物津貼優惠計算之後出現商品待支付金額為零或負數,則整單無法使用購物津貼)。

知識點啊朋友們!!!

以本案為例,梅女士合併支付7個訂單,其中一訂單原價為218,優惠後實付款為9元。根據購物津貼規則,在該筆訂單中可用的購物津貼優惠為“(218/400)*50=27.25元”,分攤計算購物津貼優惠後的金額為“9-27.25=-18.25元”。因此,依據《購物津貼通用規則》,原告合併支付訂單中的商品,計算購物津貼之後

出現了負數,整個訂單均無法使用購物津貼

最終,法院駁回了梅女士要求賠償的訴訟請求。

溫法君溫馨提醒

到了零點別激動,付款前再次確認購物津貼已經優惠到位,做道算術題讓自己冷靜冷靜,“雙十一”才不白忙活!

靈魂拷問二:下單規則確定弄懂了嗎?

一公司天貓官方旗艦店於2017年11月11日舉行有獎促銷活動,並在網上公佈了活動規則:11月11日0點起,全場買即送壕禮,一個ID限送一件,前100名,買即送價值8388元蘋果IPHONEX(終身使用權)一臺。

陸先生在參與上述活動前,用其實名註冊的“TB738***”帳號向客服了解“是否可以提前拍下到點付款”,而客服均明確答覆“需要在當天拍下並付款

”。但陸先生仍於2017年11月10日23時28分40秒下單購買了外套一件,並於2017年11月11日0時0分0秒付款。

之後,公司最終公佈的前100名中獎名單裡沒有陸先生,理由為“需要當天拍下並付款”。雙方協商無果,陸先生遂訴至法院。

聰明的朋友已經開始發問:客服已明確告知不可,為何陸先生仍要提前下單?

陸先生的回答是,11月9日他用一用戶名為“陸寶寶是乖寶寶”的帳號向該公司客服諮詢過同一問題,客服明確表示可以提前下單

法院經審理查明,“陸寶寶是乖寶寶”並非陸先生實名認證,而是登記在他人名下的帳號,無法證明是陸先生本人使用。也就是說,陸寶寶是乖寶寶,不一定是陸先生。

最終,法院認為公司舉辦有獎促銷活動,事先在網上公佈活動規則,購買活動獎品,公佈中獎名單並實際發放獎品,其活動真實有效,不存在欺詐行為。陸先生

對活動規則明知,不存在理解上的爭議。故駁回陸先生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

溫法君溫馨提醒

優惠活動的規則紛繁複雜,尤其是贈送、免單等大幅優惠,需要擦亮眼睛,反覆確認,免生糾紛。

靈魂拷問三:專櫃價真是的專櫃價嗎?

2016年11月11日,56歲的張先生在天貓一店鋪看中了一件雙面羊絨大衣,店鋪在網頁上標註專櫃價格為20800元,“雙十一”促銷價為4180元,張先生認為折扣大,遂下單。

11月26日,張先生收到貨後,發現衣服吊牌上的安全技術類別為C,但是縫製在衣服上的標註又是B類。當他再次登錄大衣頁面查看時,發現所售大衣“銷售渠道類型:純電商(只在線上銷售)”,即並沒有在實體專櫃銷售,也就不存在專櫃價,

專櫃價格20800元系虛假宣傳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產品交易快照上一方面宣傳該產品的銷售渠道為“純電商(只在線上銷售)”,另一方面又宣傳產品的“專櫃價格:RMB20800”,這一矛盾行為易導致消費者對產品的銷售渠道產生誤解;產品吊牌及內標上標註安全技術類別不一致,侵犯了消費者關於案涉產品執行的安全技術類別的知情權。故,支持張先生要求解除雙方網絡購物合同,並據此退款退貨的訴訟請求。

薑還是老的辣,試問有多少年輕人收到衣服後會查看衣服的安全技術類別?又有多少年輕人會對比售前售後的店鋪宣傳語?

感謝張老先生為我們提供了新的維權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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