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註冊會計師《稅法》關稅退還

第五章 關稅法和船舶噸稅法

【知識點】關稅退還

關稅退還是指海關將實際徵收多於應當徵收的稅額(溢徵關稅)退還給納稅人的一種行政行為。溢徵關稅海關發現後應立即退還。納稅人發現的,申請退稅時限為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

【知識點】關稅補徵和追徵

關稅的補徵和追徵,是指海關在納稅義務人按海關核定的稅額繳納關稅後,發現實際徵收稅額少於應徵稅額(短徵關稅)時,責令納稅義務人補繳所差稅款的一種行政行為。補徵和追徵概念的差異在於導致少納稅款的責任不同,責任的不同也帶來補徵與追徵時限的不同。

【歸納】關稅的退還、補徵和追徵

情況

關稅規定

溢徵

海關發現應立即退回;納稅人發現自納稅之日起1年內書面申請退稅並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補徵

海關發現自繳納稅款或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內補徵

追徵

自納稅人繳納稅款或貨物、物品放行之日起3年內追徵,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例題)

【多選】有下列( )情形的,進出口貨物的納稅人可以向海關申請退稅。

A.銷售方修改價格而多繳的進口關稅

B.已徵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

C.已徵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未重新繳納因出口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

D.已徵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答案】BD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義務人自繳納稅款之日起1年內,可以申請退還關稅,並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海關說明理由,提供原繳款憑證及相關資料:(1)已徵進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出境的;(2)已徵出口關稅的貨物,因品質或者規格原因,原狀退貨復運進境,並已重新繳納因出口而退還的國內環節有關稅收的;(3)已徵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裝運出口,申報退關的。

2019註冊會計師《稅法》關稅退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