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財有道的明神宗與他的“七種武器”

在上一篇文章中,日航君提到了“斂財有道”的明神宗是如何憑藉自己的聰明才智一步步去斂財的。裡面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手段就是設置礦監稅使。在《明朝那些事兒》中,作者說到了好幾種官員巧取豪奪的方式,如“火耗”等,讓人不由得感嘆這些官員的手段之高明。

不得不說,斂財是一門技術活,在明神宗的支持之下,礦監稅使們也開始使出了自己的“十八般武藝”,幫助明神宗去斂財,這裡面的手段幾何,請聽日航君為您慢慢說道說道。

斂財有道的明神宗與他的“七種武器”

礦監稅使將會在這片土地上肆虐

一、礦監稅使的派出

礦監稅使的設立與萬曆年間的三大徵息息相關。在萬曆年間,朝廷進行了平定寧夏叛亂、平定播州叛亂以及壬辰戰爭這三次戰鬥。這三次戰爭消耗了國庫幾百萬兩銀子,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負擔。

但是這個時候的明神宗還是要維持自己的奢華生活啊,面對著入不敷出的窘境,明神宗不顧大臣反對,下達旨意:

“連年征討,庫藏匿竭,且殿工典禮方殷,若非設處財用,安忍加派小民”

在這種情況下,明神宗派出了礦監稅使去為自己斂財,雖然打著的名義是“為民著想”。

斂財有道的明神宗與他的“七種武器”

萬曆三大徵成為了明神宗徵稅的工具

先派出的是礦監,可以說礦監遍佈了全國各地有礦之地,達到了“無地不開”的程度,我摘取部分記載給大家看一下:

“……陝西之西安則趙鑑、趙欽,四川則丘乘雲,遼東則高淮,廣東則李敬,廣西則沈永壽,江西則潘相,福建則高寀,雲南則楊榮。”

隨後是稅使被派往各地大都市負責收取商稅,我也摘取了部分記載給大家看一下:

“……高寀於京口,暨祿於儀真,劉成於浙,李鳳於廣州,陳奉於荊州,馬堂於臨清,陳增於東昌,孫隆於蘇杭,魯坤於河南,孫朝于山西,丘乘雲於四川,梁永於陝西,李道於湖口,王忠於密雲……”

在萬曆二十四年七月,明神宗派出了第一個礦監;而萬曆二十七年七月,礦監稅使已經遍佈全國各地。對於一向以懶政怠政而出名的明神宗來說,這種速度簡直就是火箭速度。在對於為自己斂財這件事上,明神宗簡直是“隨奏隨準,星火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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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監稅使不久後就遍佈全國

中國有句老話叫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既然抱上了皇帝的大腿,這一批礦監稅使自然也是威風凜凜,不可一世。當時記載:

“一人專敕行事,惟意所為,憑藉寵靈,擅作威福,以勢凌撫按,使不敢一問其出入,以刑劫有司,使不得一加調停。”

孔子曾經說過,苛政猛於虎。如果說明神宗下派礦監稅使的苛政是老虎的話,那麼這一批礦監稅使就是狐假虎威的狐狸了。

這一批“小狐狸”在各地學著老虎的樣子逢人咆哮,到處張羅,層層設陷。那麼他們到底是如何進行搜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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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監稅使頗有一番狐假虎威的姿態

二、礦監稅使的七種手段

礦監稅使奉旨行事,背後依靠的自然是強大的皇權,但是因為各地情況不同,礦監稅使在搜刮之時也是妙計百出,各不相同。細細總結來看,礦監稅使的搜刮手段可分為以下幾種。

  • 1、 督民開採,坐地分成

開礦一事自然是不能讓金貴的礦監老爺們做,這種事情就落到了普通民眾的頭上。

這裡面分為兩個利益集團,一個是礦監,一個是礦工。礦監負責准許相關開礦事宜、調兵防護相關礦產、坐地分成等。礦工一般來說都是由當地的富戶牽頭充當礦頭,負責籌辦相關採礦事宜,召集普通百姓充當礦夫,採礦收益一半歸礦監為代表的官方勢力,一半歸民眾,作為採礦費用。

  • 2、 包礦

我們都知道,開採一個礦之前需要提前勘探以及預估開這個礦能不能賺錢、會不會賠錢,在明代也是如此。但是因為技術限制,明人對於礦藏的實際儲量無法真正瞭解,導致大部分勘探出來的礦都是貧礦,以至於開採者的積極性十分不高。

對於各路礦監來說,一旦開礦積極性不高,他們的收入就會倍減,就無法完成皇帝託付給自己的重要任務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就興起了一種名為“包礦”的掠奪方式。

包礦也就是說礦監將自己想要得到的那一部分收入直接分攤到大戶頭上,然後逼迫大戶交錢,然後再用一些質量差的貧礦去抵押那一部分錢,大戶往往會因此損失慘重,實屬一種運用手中權力巧取豪奪的方式。當時也多有記載,如:

“倍克於大戶,巧取於條鞭,命南直隸等礦務銀兩聽該府州包納解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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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監稅使憑藉自身權力強制攤派

  • 3、 重徵疊稅

這個就屬於稅使的斂財方式了。這個解釋起來很直白,就是同一樣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進行多次徵稅。萬曆二十九年巡撫劉曰梧曾經上書指出這一現象:

“……長江順流揚帆,日可三四百里,今三四百里間五六委官攔江把截,是一日而經五六稅地,謂非重徵迭稅可乎?”

設想一下,本來一日之間可走三四百里路的長江水道,結果一天之內卻要交五六次稅,這等收稅手段簡直是類似於強盜剪徑。

或許強盜都沒有那麼貪婪,以前聽老人講故事,在一處險要之地行商之人,只要交了一次保護費就可以在此地暢通無阻,但是在這長江水道之上,不得不說稅使猛於虎啊!

  • 4、 增加徵稅的對象和名目

曾經看過一些書籍,在國家財政危機之時國家往往會巧立名目來徵稅,例如說刮鬍子要交錢、剪頭髮要交錢等,說來簡直是讓人貽笑大方。

但是在稅使控制之下,他們確實是做了一些這樣的事情。在《明史》中記載:

“立土商名目,窮鄉僻塢,米鹽雞豕,皆令輸稅。”

又比如說在寶坻地區盛產銀魚,被皇室列為貢品,按時上交。後稅使連這種上供的銀魚都要收稅,說來更加有趣的是,隨後在附近如武清等縣,明明並非產魚之地,但是還要被迫繳納銀魚稅,令當地百姓負擔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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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附近是重要的稅區

  • 5、 包稅

關於包稅的操作手法,類似於包礦的操作手法,說白了也是將自己希望得到的收入強制攤派給大戶,然後提前徵收。這種行為大大打擊了商人的經商熱情,以至於

“大者破產,小者傾囊,每一踐更,合鎮騷然。”

這種包稅的實行,實際上就是一種直接的經濟掠奪,並且還是一種不用加派任何名義的掠奪。萬曆四十五年大學士吳道南針對這種情況說道:

“窮天際地,搜刮靡遺,由公逮私,那移殆遍,或借之贖緩,或扣之各役工食,上下交徵,官民並困。”

由此可見這種包稅手法確實給各地商業帶來了很大的打擊,對於人民來說也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 6、 攘奪和敲詐

這種手段已經極其惡劣了,幾乎等同於土匪行為了。對於稍微有些財力的富戶或者是較為懦弱便於榨取利益的人,礦監稅使便將他們看作“大肥羊”進行榨取。當時時人的記載中多有涉及此等行徑。我摘取一些給大家看一下。

稅使:“視商賈懦者肆為攮奪,沒其全貨,負戴行李,亦被搜索。”

礦監“遇富家巨族則誣以盜礦,良田美宅則指以為下有礦脈,率役圍捕,辱及婦女,甚至斷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

對於稅使來說,看見懦弱好欺負的富商就直接奪取他的貨物;對於礦監來說,看見有錢人家,就說他私開礦產,說他的良田美宅下都是礦脈,然後進行敲詐勒索。這兩種行為都是極其惡劣的。

另有明人記載的這樣一個故事,在江淮地區有一個富戶,家中頗為富有,然後就被礦監稅使羅織罪名逮捕入獄。入獄後沒有對他進行應有的審問,而是直接將他投入水牢之中,斷了他的飲食。讓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終這名富戶就莫名其妙地屈打成招,下場是:

“傾家蕩產,跪獻乞命,多則萬金,少亦不下數千。”

這個富戶只是當時受盤剝的無數富戶中的一員。據時人統計,僅僅在揚州儀真地區,受到毒打審訊的富戶就達到了數百家。由此可見這些礦監稅使的手段之惡劣。

斂財有道的明神宗與他的“七種武器”

揚州富裕,多受盤剝

  • 7、 盜掘古墓

我們上面說的六種斂財方法各有不同,但是還都是打著一個開礦或者徵稅的名義。但是盜掘古墓這種事情,真的就是令人不可思議。誰能想到一個皇帝為了擴充自己的內庫,居然允許這種公然盜墓的事情發生。而且最為神奇的是,萬曆皇帝乾的居然還是黑吃黑的勾當。據記載:

“興國州奸人漆有光,訐居民徐鼎等掘唐相李林甫妻楊氏墓,得黃金鉅萬。”

明神宗知道這件事後,命令太監陳奉將這一批黃金收入自己的內庫。然而這個墓主人實際上是元衛國公呂文德之夫人程氏,實際上得到的黃金也沒有上奏的“鉅萬”那麼多。但是陳奉偏偏就認死理,非要這“鉅萬”黃金,因此嚴刑拷打,“聞者酸鼻”。

除了黑吃黑的陳奉之外,陝西梁永直接就是公然盜掘古墓來填充明神宗的內庫,史書上記載:

“盡發歷代陵寢,搜摸金玉,旁行劫掠”。

三、總結

我寫這篇文章,主要是想來總結看看礦監稅使的搜刮手段幾何。其實在寫之前,我真不知道礦監稅使是如何搜刮的,和各位讀者一樣都是新手。然而在我寫完後,礦監稅使的手段之惡劣真的刷新了我的認知。

我們常常說一句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是啊,整個天下都是萬曆的,但是他卻如此剝削自己的臣民,如此貪婪地所求,留給自己子孫後代的只是一個爛攤子。其後不久,這種惡果將被萬曆自己的後人所一口一口地吃下去。

參考文獻:《明史》,《明神宗實錄》,《明通鑑》,《寶坻縣誌》,《定陵志略》,《野獲集》等

文:日航通鑑 圖:來自網絡與站內,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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