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等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

王某等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

——感謝信背後的暖人故事

  【基本案情】

  2018年11月27日17時許,犯罪嫌疑人張某在崑山市開發區蓬朗洪湖路400號大羽物流內,因工資糾紛持刀將被害人鄒某某捅傷,後者被送到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張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由崑山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移送崑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以犯罪嫌疑人張某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為由改變管轄,報送蘇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

  申請人王某、丁某某、鄒某分別系被害人鄒某某配偶、母親和兒子,三人以來信方式,講述了鄒某某遭受犯罪侵害死亡,家庭失去唯一經濟來源,丁某某體弱多病,喪失勞動能力,鄒某不滿兩週歲需要撫養,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情況,向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提交國家司法救助申請。經審查,該院決定受理該國家司法救助案件。

  【檢察履職情況】

  蘇州市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指定員額檢察官作為案件承辦人。承辦檢察官向原案承辦人瞭解致鄒某某死亡的原因及張傑涉嫌故意傷害一案的相關情況,發現申請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家庭因案致貧,舉步維艱,心理狀態很不穩定,並有非正常上訪傾向。檢察機關一方面按照上級院“件件有回覆”的要求,通過雲MAS平臺短信回覆申請人信件接收情況,另一方面制定詳細溝通方案,向申請人進一步瞭解情況,做好救助幫扶和穩控工作。

  

王某等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

  2019年5月7日,蘇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接待申請救助人王某

  2019年4月1日,承辦檢察官與申請人王某取得聯繫,告知已跟原案承辦檢察官進行了溝通,請她相信檢察機關會依法辦理案件,嚴懲兇手。同時向申請人詳細瞭解家庭經濟情況,列舉了需要補充的申請材料,並將““蘇州檢察發佈”微信公眾號上有國家司法救助智慧平臺端口的使用方法進行了認真介紹。申請人原本苦於來蘇奔波十分不便,在得知用手機拍攝材料照片上傳至國家司法救助平臺即能完成申請後,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司法溫度,情緒漸漸平穩。之後承辦檢察官對申請材料、原案相關證據進行分析和梳理,並與申請人老家河南南陽當地檢察院取得聯繫,商請協助核實申請人的家庭困難情況,調查申請材料真實性。經審查,該申請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經向政法委、財政部門報批審核,蘇州市人民檢察院為申請人王某家庭申請到人民幣10萬元的司法救助金,通過轉帳方式向申請人王某家庭進行了發放,在短時間內完成了全部審批和發放的流程。申請人王某收到救助金後第一時間向該院進行了反饋,她非常感謝檢察院的溫暖,表示一定會好好照顧老人和孩子,讓老人安享晚年,讓孩子健康成長,接受正常的教育。事後,承辦檢察官通過案後回訪,發現王某已徹底打消了非正常上訪的念頭。2019年6月4日,蘇州市院檢察長閔正兵收到一封來自河南南陽的感謝信,寄信人就是申請人王某。

  

王某等人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

  2019年6月7,蘇州市檢察院檢察官回訪救助人王某,瞭解家庭生活情況

  【發佈意義】

  由於加害人沒有賠償能力,致使被害人及其近親屬得不到有效賠償,生活陷入困境,損害了被害人方權益,損害了司法權威,影響了社會和諧穩定,而司法救助工作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本案中,對刑事受害人或其近親屬開展司法救助,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工作理念的具體化措施之一,也是司法機關人文關懷的具體體現。本案在規範化辦理基礎上採用靈活的救助申請和發放方式,保證了救助工作的良好效果。針對本案中救助對象系外省人員的特點,告知其無須到院現場辦理,只需將規定要求的相關申請材料通過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上加載的國家司法救助智慧平臺提交即可。救助資金審批到位後,檢察院通過匯款方式將資金轉入其帳戶,免除了其來往奔波,節約了其時間和交通費用,充分發揮了司法救助救急的功能,提高了救助效果。2019年7月27日,蘇州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播放了該案的辦理做法和效果。蘇州《看新聞》微信公眾號以“小信封彰顯檢察大溫度”為題進行了宣傳報道,江蘇檢察、蘇州政法等微信公眾號進行了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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