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浙大女生西湖遇害案二審維持原判,凶手精神鑑定結果:正常

11月11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了"浙大女生被害案"的二次開庭審理,最終判處兇手熊志城維持一審死刑判決。

被害者名叫譚小敏(化名),出生於1995年,23歲的她是家中的獨生女。

譚小敏學習很好,是浙江大學的學生,事發之前剛剛從英國留學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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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譚小敏獨自進入景區

2018年11月13日,譚小敏歸國後獨自一人進入西湖景區遊玩,隨後失聯。 11月15日,家人向警方報警,經百餘人的共同搜索後,16日凌晨,該地警方發佈通報,譚小敏的屍體在一懸崖落坡下被發現,對於這樣的結果,家人傷心不已。

經過法醫鑑定和警方調查,確認譚小敏為他殺,於17日下午3時許,犯罪嫌疑人熊志城被抓獲。

據悉,熊志城此前曾參與網絡賭博,欠下了大筆外債,因覺得自己還不上錢,未來生活沒有希望,心理上產生了"厭世"情緒。

於是他在西湖景區多日遊蕩,想要找一個"自殺陪死"的對象。事發當日上午,熊志城在尋找目標的時候發現了獨自遊玩的譚小敏,於是在一個沒有保安的監控盲區對其胸腹部刺了數刀,並將譚小敏推下了懸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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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小敏生前自拍

但熊志城發現譚小敏此狀並未死亡,於是又持刀對其進行猥褻,受害人曾多次哀求,但熊志城沒有理會,隨後持尖刀切割了譚小敏的頸部數刀,將其殺害。

事發後,熊志城也想要自殺了結,但未果。

2019年7月26日,熊志城因故意殺人罪和強制猥褻罪被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但熊志城認為自己的量刑過重,不服判決,隨後上訴到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11月11日上午,此案經歷了二審庭審,期間,熊志城的律師以多種理由對其犯罪事實進行庇護,希望法院能夠從輕量刑,並且對其重新進行精神鑑定。

當日下午,審判長宣判,從多處確認熊志城並沒有精神相關的問題。對於減輕量刑的請求也因犯罪手法惡劣殘忍被駁回。

因熊志城在被偵查過程中曾經4次拒不認罪、而且還曾翻供、對於案情描述避重就輕,審判長認為其並沒有悔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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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庭審現場

而害人的辯護律師柳斌也表示,無論是一審還是二審的現場,兇手都沒有對受害者及其家屬致歉,譚小敏的家屬對此悲憤不已,多次說兇手沒有人性。

據紫牛新聞報道,譚小敏的母親十分悲痛,曾因高血壓到急診室急救。目前對於此案給予兇手死刑的結果家屬表示接受,接下來要追究西湖景區的責任。

綜合半島晨報、人民法院報、揚子晚報紫牛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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