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石泽丰
记者从池州市法院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池州市县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截至11月9日,全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涉黑涉恶人数168人,判处5年以上重刑人数31人。
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全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在依法审判中,充分贯彻国家监委、“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和《关于切实防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随意定性扩大范围等需要关注问题的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坚守法定标准,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降格”处理,确保审理的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在深入摸排线索,完善核查机制中,市县两级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和“三长”背书制度,对涉黑涉恶案件中存在的其他涉黑涉恶及涉伞涉腐疑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今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进一步筛查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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