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能“捞人”? 湖北一“神通广大”男子栽了

 正义网荆门11月13日电(通讯员谭秋雨)丈夫陈某(化名)因涉嫌犯罪被警方拘留后,女子徐某(化名)救夫心切,轻信张某(化名)能“捞出”丈夫的谎言,被骗7.4万元。近日,经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张某(化名)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收取“疏通费”,“能人”显神通

  今年32岁的张某系荆门人,2008年他曾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到期出狱后一直游手好闲。2018年8月,他得知陈某被拘,于是找到徐某,称自己可以帮忙“捞人”,但要出点“疏通费”,徐某立即转给张某3万元。没过几天,张某告诉徐某,给办案人员送1万元红包,就能将陈某刑期减至两年内,徐某听后又如数转账。由此,张某共骗取徐某7.4万元。

  虚构“大生意”,骗取“中间费”

  2018年12月,张某告诉做餐饮生意的李某有一个工地需要供应盒饭,工地有400个工人,每天需供应2餐,工期大概3年。李某得知是笔大生意,很感兴趣。张某称这个生意是在司法部门工作的姐姐介绍的,想做的话要先付2万元押金,还带李某去了子陵镇一处工地,说是要供应盒饭的地方,李某轻信后便转给张某1万元。当晚,张某又告诉李某,他没有健康证就不能为工地供应盒饭,但是只要出1万元就可以帮他找关系摆平健康证的事,于是李某又转了1万元给张某。

  短短几个月时间,张某谎称“有关系”、介绍“生意”骗取他人近十万元,但他并不打算收手,反而打起了低价“卖房”的主意。

  看病急用钱,低价“卖房”

  2019年3月,张某在朋友圈发布卖房广告,称要15万卖掉掇刀区某小区502室的房子。朱某(化名)看到消息后,称朋友秦某(化名)想买此房,张某表示买房要先付1万元定金,于是秦某通过微信转给张某1万元,张某收钱后消失无踪。

  同年4月,张某在微信群里看见赵某(化名)想买房,于是主动联系称自己父亲看病急需用钱,可以低价卖掉掇刀某小区502室的房子。赵某看价钱便宜便决定购买,于是先后共付给张某11200元定金。没过多久,赵某竟在微信群里看见张某又在出售那栋502室,于是赶紧给张某打电话,但是却怎么也联系不上,赵某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据张某交代,掇刀某小区502室的房子早在2018年7月就被他卖给了其他人,现在房子并不是他的。2018年8月至2019年3月,张某连续诈骗4起,共骗取人民币11.52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利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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