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开展监督检查 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近日,为进一步抓好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纪检组下发通知,要求各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对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在各综合部门开展整改工作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各纪检组认真对照《迪庆州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省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印发<省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迪庆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及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逐项对各综合部门整改落实督导反馈问题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当中,通过与相关工作负责人沟通交流、听取汇报,并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台账资料等,实地了解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进情况。

各综合部门召开党组(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分析研究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公布线索举报电话,落实扫黑办经费及物资保障并安排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保密意识高、业务能力强又熟悉工作的干部,专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按月上报排查表,努力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可行性进行审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本部门、本系统、本领域职能职责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增强针对性、操作性的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从实地检查情况看,各相关部门均能按照责任分工,结合自身职责做好工作推进,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部门重视程度普遍加强,工作会议有部署,文件安排有举措,台账书写有内容;宣传形式丰富多样,利用短信、标语、电子屏、传单、宣传品、年画、文艺演出等方式进行宣传,各部门能做到在本部门业务范围全覆盖;台账资料逐步规范,整改成效明显。

纪检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更加优良的作风,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各项工作,确保问题线索清零;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好各级干部的责任,加强内部工作督促检查问效和台账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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