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年前,他在株洲火车站制造枪杀案,获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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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年前,株洲火车站发生了一起枪杀案,凶手于2017年落网(详见株洲晚报2017年12月20日A11版)。近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故意杀人案作出了终审裁定。

27年前,他在株洲火车站制造枪杀案,获无期徒刑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株洲火车站广场(通讯员陈瑛 摄)

杀人潜逃25年

落网时已超出追诉期限

经审理查明,1992年7月15日凌晨,彭某与其哥哥骑摩托车在株洲火车站附近等候载客,他们各自携带了一把用发令枪改造的自制火药枪。随后,二人在载客过程中,与被害人殷某、袁某发生争执。双方对峙过程中,彭某掏出火药枪指向殷某,让其不要动弹,当殷某打算用手将枪推开时,彭某连续开了两枪,殷某被击中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彭某逃往了贵州,改名换姓并结婚生子。而殷某的父母因儿子的意外死亡悲伤过度,不到三年便双双逝世。直到2017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运用大数据等高科技手段才将彭某抓获归案。

从案发至侦破,历经25年。根据法律规定,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的,不再追诉。如果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27年前,他在株洲火车站制造枪杀案,获无期徒刑

网络图片,图文无关

最高检核准追诉

彭某因故意杀人罪获无期徒刑

去年2月7日,芦淞区检察院将“报请核准追诉彭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申请,呈报至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立即进行审查,认为彭某以暴力手段实施犯罪,致他人死亡,行为恶劣,虽历时20余年,但该案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依然存在,且案发后彭某迄今未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去年2月11日,市检察院通过层报后,向最高检报请核准追诉。去年9月21日,最高检根据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及至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作出了核准追诉的决定。

今年3月25日,市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6月29日,市中院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彭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后,彭某不服判决,上诉至省高院。近日,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裁定,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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