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圈”春光好,“幣圈”寒風號

“鏈圈”春光好,“幣圈”寒風號

11月13日晚,幣安交易所官方微博被封,頁面顯示:“該賬號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和《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現已無法查看。”截至發稿,尚無法得知幣安微博被封的真實原因。

幣安方面對媒體表示,此次微博被封“可能是有人惡意舉報”,並稱幣安正在聯繫新浪核實原因及解決該問題。幣安聯合創始人何一也在微博中發言稱:“謝謝投訴又讓幣安上一次頭條”。

就在幾天前,何一在接受某媒體採訪時,曾高調錶示“大舉迴歸中國”,宣佈將更加重視中國市場,增加中國地區人員配置。對於幣安為何“迴歸”,何一高調錶示,是因為“友商的呼喚”。並公開宣稱:“我們過去太重視合規了,現在友商都不怕,我們更不怕,要向他們開齊”。言下之意,要與“友商”比賽“違規”,如此視中國法律於無物,實在令人咋舌。

而早在一個月前,幣安宣佈上線OTC功能,並且宣稱支持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也引來支付寶和微信立即發佈嚴正申明:禁止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用於虛擬幣交易。

“鏈圈”春光好,“幣圈”寒風號

10月24日政策“新風向”以來,整個區塊鏈行業急劇升溫,而首先興奮起來的是一大波的“幣圈”人士。就連已經被“邊控”的某割韭菜大佬,也迫不期待的跳將出來,口口聲聲要用“區塊鏈造福每個中國人的未來”。

對此,11月10日,代表官方立場的“證券時報網”發表了題為《區塊鏈熱潮下幣圈亂象調查:空氣幣、拉人頭、割韭菜,山寨“交易所”群魔亂舞》的長篇調查文章,集中揭露了一批問題項目和“幣圈”的違法犯罪手法。

今年以來名聲大噪的Biki交易所,成為文中被集中曝光的平臺。根據證券時報網的報道,Biki通過狂上線“空氣幣”和“拉人頭”無序發展,目前已經上線各種虛擬幣逾150種。而Biki的上幣項目基本都是無底層技術團隊、無實際價值的“空氣幣”,所謂的白皮書更是漏洞百出,基本上所有項目都是奔著“割韭菜”去的。其中VDS、HDS等幣種,完全屬於“資金盤”遊戲,涉嫌非法集資詐騙和非法傳銷。

與此同時,數天前,一則消息震驚整個“幣圈”,業內知名的BISS幣市交易所實際控制人及高管、部分員工被警方帶走調查,被調查原因主要是涉嫌詐騙以及洗錢。BISS的一個“特色項目”就是開通了“幣股交易”,用戶可通過法幣兌換USDT,然後在平臺上來購買美股,利用USDT國際流通的特性購買國外股票,完全繞開了外匯管制。

11月13日下午,人民銀行就“網傳消息稱央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正式闢謠。指出,“人民銀行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目前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個別幣圈機構為了蹭區塊鏈熱點,簡直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

當10月24日,國家最高層將區塊鏈技術提升到“國家戰略”層面後,整個區塊鏈行業都在驚呼“春天來了!”然而,管理層顯然也已經充分認識到了,區塊鏈技術本身也是一把“雙刃劍”,加之打著“區塊鏈”、“數字貨幣”旗號的金融詐騙和傳銷犯罪活動大行其道,要想真正推動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正本清源、去蕪存菁、去偽存真是關鍵。

“鏈圈”春光好,“幣圈”寒風號

早在2017年9月4號,央行等七部委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定性代幣發行融資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自禁令出臺以來,大量ICO項目出逃海外,幣安出逃,火幣、OK紛紛在海外重新註冊了公司,但誰也沒放棄中國大陸這塊肥肉。

94文件已經明確規定,任何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然而,相關法律法規的確沒有得到有力執行,也就導致了類似幣安何一的所謂“我們不怕論”大行其道。

火幣、OKEx、幣安等所謂虛擬交易所,通過海外註冊,海外設立服務器,國內運營的方式,繼續保留原有用戶數據,繼續面向國內客戶提供服務。由於平臺普遍開通了所謂的OTC模式,用戶可以在境內以人民幣兌換USDT出走海外,因此通過這些交易平臺以虛擬貨幣形式進行的資本外流、財富外逃、稅收流失和洗錢活動,其影響根本無法估量。

嚴格來說,區塊鏈技術儘管已經出現10年,然而唯一成功的落地應用場景依然是比特幣,在其他應用場景的落地方面十分薄弱。從而導致投機盛行,產業環境不成熟。然而,實際上區塊鏈技術不可篡改,強匿名性,強安全性,高度去中心化,通證經濟博弈模型等等特性,都可能為實體經濟帶來生產關係和商業模式上的根本變革。區塊鏈的應用,前景十分廣闊,絕不僅僅是炒幣。

當然,對於區塊鏈項目,也不應當“談幣變色”,通證本身也是區塊鏈技術的最大魅力之一項。2017年的“9.4”禁令,標題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打擊的核心對象是:“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因此,區塊鏈項目合規的關鍵不在於是否發行通證,而在於是否“面向非特定公眾募資和非法融資”。

例如,由清華“姚班”創辦的“國產第一公鏈”Conflux項目,由於採用POW挖礦模式,為了激勵挖礦,拓展共識,將來必然設置通證模型。然而其通證並不面向非特定公眾募資,因此,它雖然屬於“有幣區塊鏈”,卻依然是符合當前我國法律監管框架的。

無論“鏈圈”還是“幣圈”,“不作惡”、“擁抱合規”,是未來區塊鏈發展的必然趨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