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檢方依法分別對劉崗、羅建賓、楊中華提起公訴

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電 (記者 張素)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14日發佈消息稱,檢方依法分別對劉崗、羅建賓、楊中華提起公訴。三人均涉嫌受賄罪。

雲南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崗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一案,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崗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或者索要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與他人共同挪用公款,數額巨大,歸個人使用,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省昆明市政協原黨組成員羅建賓(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紅河州人民檢察院向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2007年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羅建賓利用擔任昆明市五華區委書記、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理委員會主任、昆明滇池國家旅遊度假區國有資產投資經營管理(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福建省廈門市總工會原黨組成員、二級巡視員楊中華(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方起訴指控:被告人楊中華利用擔任廈門市委辦公廳副主任,廈門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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