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蘭州11月14日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韋德佔)記者今日從甘肅省教育廳獲悉,為紮實推進全省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確保實現中小學生減負工作目標,近日,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等九部門印發了關於《甘肅省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的通知。
在規範學校辦學行為方面,《方案》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嚴格依照課標教學,開足開齊規定課程,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不得隨意提高教學難度和加快教學進度,杜絕“非零起點”教學;均衡編班配置師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規範實施學生隨機均衡編班,合理均衡配備師資;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小學一、二年級不佈置書面家庭作業,三至六年級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家庭作業不超過90分鐘,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科學合理佈置作業,作業難度水平不得超過課標要求,教師不得佈置重複性和懲罰性作業,不得給家長佈置作業或讓家長代為評改作業;堅決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學校可組織1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2次統一考試。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採取等級評價方式,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怪考題。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
《方案》指出,校外培訓機構要嚴格管理。培訓機構要依規登記,誠信經營,嚴禁超標培訓。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佈;嚴禁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到培訓機構任教;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30。杜絕機械訓練、強化應試等不良培訓行為。不得留作業;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嚴禁作出與升學、考試相關的保證性承諾,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排名。
《方案》同時要求,限制競賽評優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及競賽活動;合理使用電子產品,規範學生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全面提升信息素養。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建立彈性離校制度,提供豐富多彩的課後服務內容,課外培訓機構要嚴格管理確定學生離校時間。安排學生參與各種興趣小組或音體美勞活動。對學有困難的學生加強幫扶培訓機構要依規登記,對學有餘力的學生給予指導。嚴禁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
《方案》明確提出,政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等各方責任須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嚴格校外培訓機構管理,逐步構建各級人民政府主導的綜合治理機制,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
《方案》指出,要開展減負督導檢查。嚴格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開展督導檢查。從2019年起,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每年通過各省自查、跨地區交叉檢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開展減負工作督導,並向社會公佈結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督導部門要逐級開展減負工作評議考核,落實督學責任區制度,每學期向社會公佈督導結果。對減負工作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依法依規予以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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