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瑩講述徐翔案發這四年:勞斯萊斯都被拍賣 與公婆出現裂痕

 1、原定11月7日開庭宣判的應瑩訴徐翔離婚案被通知延期宣判,但“既未告知取消宣判理由,也未告知改期何時”。

  2、“澤熙公司名下有四輛轎車已經被青島中院拍賣了,其中一輛勞斯萊斯我記得拍了大概100萬。”

  3、“很長一段時間,家裡電話響了,公婆都會感到緊張和不安,不敢接電話,不敢見生人。”

  4、“徐翔出事已經四年了,我需要卸掉一些壓力,至少離婚是解決各方矛盾的一個路徑,有可能推動資產甄別。”

  11月13日,應瑩發表關於離婚案的第二次聲明:“蒼天在上,我要繼續離婚。”

  這源於主理此案的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近日發來短信:“應瑩訴徐翔離婚糾紛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延長審理期限。特此告知。”

  黃浦法院之前已經下發開庭宣判的書面通知,原定於11月7日,但被這條“既未告知取消宣判理由,也未告知改期何時”的短信延期。

  應瑩有些不知所措。

  距離徐翔案發已經過去4年,距離青島中院宣判也過去將近三年,但圍繞著數十億的資產甄別還在繼續:哪些是徐翔的違法所得,哪些又是合法財產,哪些屬於妻子應瑩,哪些屬於徐翔父母,哪些又屬於徐翔的朋友?一直未有結果。

  徐翔父母、朋友不願直接跟青島中院(現負責徐翔案的資產甄別與執行)溝通,要求這個“兒媳婦”、“老闆娘”解決問題,有的時候會覺得她“不夠努力”。

  應瑩能理解,徐翔父母公婆,都是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想過回安寧的生活。至少離婚是解決各方矛盾的一個路徑,有可能推動資產甄別。

  《稜鏡》未能聯繫上徐翔父母與徐翔代理律師對此案發表意見。

  收到黃埔法院的短信通知後,在上海靜安區一個咖啡館,應瑩苦笑著對《稜鏡》說:“離個婚怎麼這麼難呢?”

  她對《稜鏡》講述了她與徐翔過去的生活,以及徐翔案發之後這四年,她經歷了什麼。

  以下系應瑩的第一人稱自述,先從最近一次見到徐翔說起。

  庭審時,“不耐煩”的徐翔

  這個案子是5月13日正式立案的,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除非案件有特殊情況,經過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

  11月13日,6個月的普通審限到了。但在11月6日下午4點左右,我接到孫律師(孫薇,應瑩離婚案代理律師)電話,上海市黃浦區法院通知她,一審宣判因故取消,未告知取消的理由,也未告改期的時間。

  之後,法院發來短信,正式通知宣判延期。

  我認為黃浦法院應該會判決支持離婚的,我與徐翔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我們兩個人的事情,法院理論上只是做一個確認判決。而且,我和徐翔在庭審時的意見是一致的。

  8月29日,在青島市監獄一審庭審前,黃浦法院的法官向徐翔的代理律師確認,他提交的授權委託書的委託權限應該是一般授權(編者注:徐翔律師原先提交給黃浦法院的委託書上的委託權限為特別授權),並明確告知離婚案件的代理權限只能為一般授權。

  這意味著,徐翔的代理律師不能代替徐翔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換言之,關於是否同意離婚,還是徐翔說了算。

  徐翔律師表示聽清無異議後將委託權限改為一般授權。庭審時,在例行告知了訴訟的權利義務及迴避事宜後,法院開始了庭審調查。

  孫律師首先明確我的訴請為:要求離婚,要求雙方所生之子由原告撫養,撫育費、財產部分均不要求在本案中處理。我則回答:我的意見和律師一致。徐翔律師的答辯意見為:不同意離婚,要求雙方所生之子由被告撫養。

  我在庭審中明確提出:“徐翔正在服刑,他沒有條件撫養兒子。”

  徐翔本人則明確表示:同意離婚,同意兒子由原告撫養。他在他庭上沒有多餘的話。

  法官當即表示,鑑於徐翔與代理律師的意見不一致,休庭15分鐘,由徐翔及其代理律師溝通後確認對本案的意見。

  恢復庭審後,法官並未直接詢問徐翔及其律師對婚姻關係及撫養權的態度,而是告知徐翔庭審後向法院提交關於婚姻及撫養權的書面意見,而後繼續進行庭審調查。

  在最後陳述中,我表示堅持訴訟請求,徐翔依舊是同意離婚,同意兒子由我來撫養。他在庭審中的態度一直很明確,我們兩人對離婚及兒子撫養權的態度一致。

  法官還在做一些調解和好工作,並且在庭審筆錄中徐翔的回答內容旁都標註為“(不耐煩的)”。

  徐翔及其律師庭審後是否向黃浦法院提交過書面意見,黃浦法院沒有告知過我,我不掌握這塊的情況。

  奧迪A8和勞斯萊斯被拍賣了

  一旦黃浦法院判決離婚後,下一步我會提起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再向青島中院繼續主張財產甄別。

  徐翔的案子是2017年1月23日判決的,刑期是5年6個月,他個人被青島中院判決沒收違法所得71億元,並處罰金110億元。青島中院在判決書中寫了句話:“對隨案移送的涉案財物權屬和性質予以甄別後,依法作出處理”。

  在徐翔案判決前,2016年9月,劃扣個人銀行卡餘額約5億,2016年11月至12月,劃扣信託賬戶資金餘額約100億(未通過信託公司,直接從銀行端劃扣),判決後,2017年6-9月,劃扣個人證券賬戶資金餘額約 16億。這些錢加起來一塊121億元。

  早在2017年4月16日,我向青島中院當面遞交了申請書,請求法院依法甄別徐翔案的資產屬性。

  同年6月29日,我向青島中院當面遞交《案外人執行異議書》,青島中院回覆:提異議是我的權利,關於家庭財產的甄別肯定會有個結論,但案子還沒有進入執行階段,提執行異議對他們也無效。

  我專門問過青島中院,“哪些是違法所得,哪些是罰金,哪些是屬於我們家的合法家庭財產?”

  我記得青島中院當時回覆我,“你放心,劃扣的資金都在青島中院的賬戶上,等到甄別清楚了,如果是屬於你的合法財產,還可以退還給你的。”

  澤熙公司名下有四輛轎車已經被青島中院拍賣了,其中一輛勞斯萊斯我記得拍了大概100萬。還有一輛徐翔名下的奧迪A8,是他從寧波來到上海創業後買的第一輛車,開的時間挺久了,但他對那輛車很有感情,可惜也已被拍賣了。

  那些車輛都帶著上海牌照,現在一個公司的滬牌大概也要十多萬。我現在不太確定車牌是不是也已經被拍賣了。

  拍賣車子前後,我有向青島中院反映,罰金應從被執行人徐翔的個人合法財產中支出,澤熙公司合法所有的車輛不屬於強制執行的範圍,應該甄別清楚後再進行處置。青島中院回覆:車輛為易貶值的資產,並且日常還在產生保管費用,要先予以執行。

  但是資金的查封和凍結,不能無止境拖下去。還有那些上市公司的股權,還被凍結著。

  有時候想想還蠻慶幸的,這兩年很多上市公司都是因為債務和槓桿問題,導致公司陷入危機,大股東質押股權遭到強平的事情層出不窮。幸虧在案發前,大恆科技和寧波中百這兩家由我們控股的公司沒有一分錢質押,也沒有什麼銀行債務。

  如果我們有質押和債務,那麼現在肯定失去公司控制權了,也會給中小股東帶來巨大的傷害。

  之前我去會見徐翔時,因為他要了解公司的情況,所以上市公司的管理團隊在有比較重大的事情時會告知我,但我不實際參與經營管理。

  我還很慶幸大恆科技和寧波中百有很好的管理團隊,能平穩地支撐到現在,在這幾年期間,兩家上市公司業績都比較穩定,也算是給中小股東們一個比較妥善的交代了。

  家庭的平衡被徹底打破

  現在我不用操心上市公司,主要矛盾還是來於自家庭內部,說到底還是資產甄別鬧的。

  徐翔沒出事之前,我們一家三口和公婆一起租住在上海的浦東新區,徐翔是家裡的絕對核心,把公婆的生活安排的很好,公婆也什麼事兒都聽他的,只要照顧好自己的身體就行了。

  而且,徐翔還是獨生子。他出事以後,家庭的平衡被徹底打破了。本身案子發生以後就有很多負能量,在家裡一起吃飯時都能感覺到大家很不開心。

  原來還好,我們關注都是徐翔案件本身,宣判以後公婆開始主張財產了。

  徐翔跟他爸媽一直沒有切割過,他最早進入股市時,他媽出了三萬塊錢,用的他媽的賬戶炒股,他一直延續著這個習慣。

  就像寧波中百,是以他爸爸的公司西藏澤添買的,大恆科技也是在他媽媽名下。

  2010年左右,徐翔成立澤熙的時候,婆婆拿錢做了LP,徐翔自己是GP。比如澤熙1期,資金全來自我婆婆,澤熙二三四五期才是公開發行的。

  徐翔出事後,公婆表現得很驚恐和不信任別人。他們因為徐翔的案子被叫去做過筆錄,年紀大的人本來就怕事兒,在害怕的狀態下,做筆錄都不能完全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了,可以說這件事情對他們的刺激和影響是極大的。

  很長一段時間,家裡電話響了,公婆都會感到緊張和不安,不敢接電話,不敢見生人。

  其實,我和公婆都可以接觸青島中院,畢竟我們都是徐翔的家屬。但公婆不敢見,就讓我去向青島中院提訴求,作為兒媳婦,我責無旁貸。可是青島中院回覆我的內容,不管是關於資產甄別還是法律程序上的事,我再跟他們轉述時,他們又不太理解。

  這畢竟涉及的金額是幾十億的數字,他們不信任我,覺得我不夠努力,我也可以理解。現在我們分開住了,公婆主要時間都住在寧波,我在上海靜安區租了套小公寓。

  “我需要卸掉一些壓力”

  我一直都很清楚,我個人沒有什麼能力,只是普普通通的家庭婦女。

  徐翔在家的時候,什麼事兒都不用我操心。他這個人是事無鉅細、什麼都想管,公司那麼多事情,家裡那麼多事情,都是他在做決策。

  我的重心還是以家庭為主,負責孩子的生活、教育,還要照顧兩邊四個老人。

  徐翔出生在一個工薪家庭,從小的生活都很拮据。他沒有像傳聞說的那樣開過出租車,從高中畢業之後,他就開始打工了。平日沒事,他喜歡看一些金融類的人物傳記,翻來覆去地看,都快把書翻爛了。

  他從那個時候就立志要做證券這一行。我以前是在證券公司任職,後來離職隨徐翔來了上海。平時沒事兒也看看書,追追劇,時間寬裕了,喜歡逛逛各種博物館。

  以前徐翔老說我,“總看那些亂七八糟的書,都是些沒用的書。”但徐翔愛看的書,我一般都不看,都是一些金融、經濟相關的書報。

  我幫他訂閱了《證券市場週刊》、《財經》、證券三大報等。每次報亭固定時間會送來,打包起來五六釐米厚。他會翻一翻,對感興趣的篇章才會認真看。

  他閱讀量很大,看書也很快,每天還要看大量的研究報告。他晚上基本上深夜1點左右睡覺,早上是8點左右起床,8點多到公司開晨會,是典型的交易員生活習慣。

  他也有投資失敗的時候,倉位重的股票浮虧了,也會有壓力,甚至影響到睡眠。在一些重大投資交易結束後,他會有一些總結,大多數都是投資失敗的案例。

  搬家的時候,我的書有好幾箱子,現在裝滿了兩個大書櫃。他的書更多,大概是我的兩倍,我給他放在其他地方了。

  外界對徐翔的各種說法都有,好的壞的,我多少知道一些,也不是給他辯護,但這就是我們之前的生活狀態。

  那時候我和社會接觸比較少,處理事務的能力很差,看事物什麼都比較單方面的,習慣於這個家庭帶來的安全感。

  徐翔出事以後,一切都變了。我一度長期奔波於上海與青島之間,對孩子和老人難免有點疏於照顧,幸好得到朋友相助,公婆的身體雖然出過幾次狀況,但目前還算康健。

  但公婆提出的財產主張,我很難達成。我父母和哥哥也有些怨言。我父母實際居住的房產,因為掛在我和我哥名下,也遭到了查封,我感到萬分慚愧。還有一些徐翔朋友的資產遭到凍結,徐翔入獄了,他們來找我要錢也是合情合理。

  其實,徐翔剛剛判刑的時候,就有朋友勸我走這一步,我總想著事情會有一個妥善的了結,後來的種種,包括來自家庭和外部的各方面壓力,不僅讓我被迫成長,讓我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再單一,還造成了我和徐翔的婚姻難以維持。

  我能理解公婆、父母,還有徐翔的朋友,包括我在內,我們都是在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想過回安寧的生活。畢竟,我們這些家屬,以及徐翔的朋友,都是無辜的,不應承擔連帶責任。

  徐翔出事已經四年了,我需要卸掉一些壓力,至少離婚是解決各方矛盾的一個路徑,有可能推動資產甄別,最終還是由法院居中裁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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