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泗洪一貨車司機隔夜酒上高速 丟了“飯碗”還被拘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眾所周知的事情,但有的人卻認為前一天喝酒,第二天就可以駕車上路了,事實真的如此麼?近日,泗洪一名貨車駕駛員就為此付出了沉重代價。

  12號上午7點多,市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在泗洪南收費站檢查時,意外發現一名貨車駕駛員滿身酒氣。

  市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王凱:“我們按照規定,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測試結果為27毫克每100毫升,達到了飲酒駕駛的標準。”

警惕!泗洪一貨車司機隔夜酒上高速 丟了“飯碗”還被拘

  面對檢測結果,駕駛員趙某這才道出來實情,原來前一天晚上回家後,由於過度疲勞,在吃飯時就飲酒解乏。第二天早晨,自己認為已經很清醒,就駕車上路。

  市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王凱:“早上六七點鐘,又接到來送貨的任務,於是他覺得自己喝過酒已經過了幾個小時,並且早晨應該不會有交警來查酒駕。”

  就這樣,趙某抱著僥倖心理開車從泗洪往南京送貨,不料剛到收費站口便被民警查來個正著。

警惕!泗洪一貨車司機隔夜酒上高速 丟了“飯碗”還被拘

  市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王凱:“(貨車)經常為了多拉快跑,經常會在夜裡開車,容易出現疲勞駕駛的情況,拉的貨比較多,也可能存在超載的情況,在高速公路上行駛的速度也比較快,一旦飲酒駕駛車輛,就極易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民警介紹,每個人飲酒後解酒能力不同,千萬不要憑藉主觀認定就駕車上路,交警檢查是否飲酒以事實檢測結果為準,我國法律規定,人體血液內酒精含量超過每百毫升20毫克,就會構成酒駕交通違法行為,至於飲酒後血液內酒精含量究竟多久才能降到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下,也就是酒後多長時間能駕車這一問題,沒有統一衡量標準。最終,民警按照相關規定,對貨車駕駛員處以5000元罰款、15日拘留,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的處罰。

  小編說:您瞧瞧,本來想著幹完活喝點小酒解解乏,沒想到酒後逞能,丟了飯碗還要被拘留,還是提醒大家,切勿在飲酒後駕車,以免造成嚴重後果,自己難以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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