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一臨時工意外墜樓受傷多次協商無果 調查組:現場防護不到位導致

渭南一臨時工意外墜樓受傷多次協商無果 調查組:現場防護不到位導致

“7月8日上午丈夫到信達美墅樓盤幹活,不慎掉入2米深的電梯井受傷,送醫後做了手術。10月3日,丈夫在醫院去世。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開發商、建設單位、勞務單位都有責任,但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解決賠償問題。”14日,渭南市民楊女士說。

臨渭區應急管理局表示,墜落是因現場防護不到位,開發商、建設單位、勞務單位有責任。開發商稱,目前正與家屬協商賠償事宜。

臨時工工地內意外墜樓受傷

47歲的東先生是華州區人,與家人在渭南生活了十幾年,7月8日早上,東先生被朋友叫到三賢路上的信達美墅樓盤幹活,上午8點左右東先生不慎墜入2米深的電梯井內,造成頭部、腰椎及腿部不同程度受傷,被工友發現後緊急送醫救治。

對事發當天的情況,東先生朋友安先生回憶,7月7日晚,接到包工頭王某電話,稱信達美墅工地上需兩個工人幹活。8日早上,安先生到勞務市場上找到了東先生,兩人一起趕到了信達美墅工地。“我倆跟另外兩名工人一起負責運送水泥,我在一樓,運送了4車水泥後,東先生要到3樓幫運水泥,但過了一段時間後,3樓的工人稱未見東先生上樓,我跟王某就趕緊尋找,最後在電梯井內找到了受傷的東先生,我們趕緊打了120送醫救治。”


“送醫後做完手術就進了重症監護室,期間有兩天丈夫是有意識的,一直伸三根手指,我說是不是從三樓摔下,他一直點頭,之後就昏迷了。包工頭王某在墊付了8萬元治療費後就失聯了,沒辦法7月22日我找到了臨渭區應急管理局,經協調後,治療費用暫由開發商、建設單位、勞務單位負責,一直到10月3日,對方共支付了17萬治療費。”楊女士說。

對此起信達美墅電梯井墜落事故,臨渭區政府成立了由區應急管理局牽頭的聯合調查組,並展開調查。經查,7月8日上午8點左右,東先生在建設單位陝西宇航建設有限公司承建的8號樓西單元車庫平層幹活時,不慎墜入約2米深的電梯井底坑內,造成其頭部、腰椎及腿部不同程度受傷。事故發生直接原因系電梯井臨邊安全防護缺失,間接原因是勞務公司陝西新洲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建設單位陝西宇航建設有限公司、開發商中信置業有限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漏洞,監管不到位,負有責任。

楊女士及家屬認為,東先生是在工作中出現的意外,信達美墅的開發商、建設單位、勞務公司有責任,10月8日開始,楊女士便多次與開發商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但一直沒有進展。11月13日,楊女士與三家單位就賠償事宜再次協商仍舊無果。15日,將會再次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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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商:正在協商賠償事宜

對此,記者聯繫包工頭王某,對方稱不知道此事,也不認識東先生。中信置業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員表示,確有此事,事發後公司一直協助家屬積極救治傷者,並支付醫療費。傷者去世後又支付了7萬元生活費。對楊女士提出的賠償訴求,幾方一直沒有協商一致。15日會再次協商。

“對於信達美墅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組已出具調查報告,直接原因是現場防護不到位,開發商、建設單位、勞務公司是有責任的,對此次事故負有主體責任的單位,我們會進行相應處罰。” 臨渭區應急管理局執法大隊大隊長牛勝平說。

律師:家屬可向負主體責任單位進行索賠

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趙良善律師認為,雖然楊女士丈夫是臨時工,但不排除雙方存在合法的事實勞動關係,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工作原因受傷的,屬於工傷。本案中,楊女士丈夫受傷治療中死亡,應按工亡賠償處理,楊女士作為死者家屬可向負有主體責任的單位進行索賠,可先協商。如協商不成,楊女士可選擇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華商報記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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