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漳州這種拆遷安置產權登記,不再收取拆遷安置房確認證明

為進一步精簡材料,方便群眾辦事,漳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在辦理市區集體土地上權屬來源不清並以調換方式獲得的拆遷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時不再收取拆遷安置房確認證明。

此前,群眾辦理此類拆遷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時需攜帶相關資料自行到區住建局開具拆遷安置房確認證明,給群眾辦證造成了很大不便。近期在漳州市自然資源局與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共同協調下,明確了今後由兩區住建局將此類拆遷安置房產權人、座落、面積等信息直接提供給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事群眾只需提供拆遷協議書、安置合同、完稅憑證即可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此類拆遷安置房的產權登記。通過這種部門間信息共享的方式,讓信息“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給群眾辦理拆遷安置房不動產權證提供了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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