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跑步的最初動機,不出意外基本都是因為減肥。

多年前的某一天,當我擠出電梯的時候,發現側身過和直接過已經沒什麼差異,這讓我開始警醒。

雖說人生就是越活越不要臉的過程,但這肚子上的游泳圈,著實讓自己嫌棄。而且衣櫃裡的褲子也已經沒幾條能夠上身,勉強扣上釦子,就會聽到腰間肥肉痛苦的吶喊,伴隨著呼吸困難,褲襠隨時準備爆開。

為盤活存量資產,也為了能健康一些,減肥大業必須提上日程。

最初我選擇的運動方式是走路。當時住的地方離公司大約5公里,每天步行上下班,既能鍛鍊身體,又省了交通費用,一舉兩得。

堅持了近一年,同時對飲食也做了控制,體重從148斤減到了138斤,效果還算明顯。然而數字就此徘徊不變,我最親愛的脂肪,再也不願意與我分割。

很明顯,步行的運動量已經不再足夠,於是我決定開始跑步。

長跑其實一直是我最厭惡的運動,沒有之一。記得大學體育課的1000米,每次我都會在跑到操場對面的時候,躲在器材庫後,耐心等待大家第二圈過來,再偷偷溜出來跟在隊伍最後,還小心不要超過其他同學,以免招致不滿被人舉報。而體育達標測驗1000米,則不亞於一場生死考驗了。

選擇跑步主要是考慮到強度夠大,同時也便捷且不易受傷。之前每週打羽毛球,人到中年發福以後,發現這項運動已經不適合,老胳膊老腿經常受傷不說,對減肥也沒絲毫幫助。

跑步的最初幾天,能做到的只是跑跑走走,1、2公里就已經氣喘如牛。堅持了兩個月,一點點能力逐步提升,總算完成了第一個5公里。

又跑了幾個月,開始感覺膝蓋不適。俗話說:跑步千般好,唯有怕傷膝。之前忽視跑步技術的惡果開始顯現。我從圖書館借閱了跑步技術書籍,在網上也蒐集了一些資料,瞭解到跑步沒有直覺中那麼簡單,包括跑姿、拉伸、跑鞋等等,都大有學問。

於是,在正佳四樓的Asics專櫃測過腳型後,我買了第一雙專業慢跑鞋。穿上後感覺很舒適,緩震效果明顯,有江湖傳說的“踩屎感”。

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在改善跑姿,重視跑步技術和裝備以後,傷病漸漸遠離了我。

2015年10月,正式完成了第一個10公里,並沒有太困難,這給了我跑半馬的信心。

12月6日,朋友老劉跑廣州馬拉松,我負責拍照和後勤,看著熱烈的氣氛,頗為動心,心心念念著明年自己也可以參與。

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突破了15公里之後,完成半馬就水到渠成了。又陸續跑了幾個半馬,接著就報名了2016年廣州馬拉松的半馬,2小時09分完賽,算是完成了人生第一次正式比賽。2017年再次報名廣馬,完成第一次全馬,4小時36分。2018年廣馬,拼了老命完成了第二次全馬,4小時15分,作為跑馬隊伍中的跑渣,這個成績基本可以滿意了。

算下來,到現在為止,我已經跑了4年半時間。從開始野路子瞎跑,總想著提高成績,到現在變成了佛系淡定,享受跑步的老手,知識儲備也足以將小白們忽悠得雲裡霧裡,恐怕這也是大部分跑步中年大叔共同的心路歷程。

任何事,但凡不能得到正反饋,都難以持久。跑步可以讓人夏天沐熱浪,冬天浴寒風,耗時耗力還能夠堅持,必然是因為回報給了跑者實實在在的好處。

對我而言,首先就是解憂。

人到中年,諸事不順,縱然知天命明事理,依然無法徹底擺脫紛繁世事的侵擾。跑步超過5公里,內啡肽和多巴胺持續分泌,這些快樂激素可以讓人排解壓力,拋掉煩憂。

沐浴晨光跑上十公里,回到家洗淨一身臭汗,橫在沙發中看一場精彩的NBA,那種愉悅感,是泡吧、搓麻所遠遠無法比擬的。

跑步還可以讓我們更加用心地感受生活的城市。

我喜歡在週末的早上3、4點鐘起床,跑一個半馬。之所以選擇這麼早的時間,是因為這時整個城市基本都在沉睡之中。那些白天充斥著鋼鐵洪流,尾氣和塵埃,讓人望而卻步的地方,凌晨卻安靜得像郊外的曠野,只有偶爾一、兩輛遊蕩的出租車駛過身邊,減慢速度期待下你的光顧。除此以外,就是整個空曠的街道,由著你肆意縱橫。

春天的麓湖花團錦簇,晨霧從湖面上升,空氣中瀰漫著沁人的花香,腳下落英繽紛,讓人步履如飛。

新河浦昏黃的燈光映襯著幽深古雅的街道,放空一切雜念,耳中只有自己的腳步和呼吸聲,靜心體會獨處的欣喜。

二沙島的岸邊小徑,涼風拂過身體,江水輕柔拍打河岸,對面閃爍的霓虹籠罩在晨曦中,散發著沉靜而疏離的美。

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這一切,在人潮洶湧的時候永遠都體會不到。

跑步也會偶遇各種各樣的人和事。

有一次跑在東山的小巷裡,一條身形碩大的黑狗突然竄出,對著我狂叫。望著空無一人的街道,我的心率已然爆表。我做了正確的選擇,停下來,轉過頭不與它對視,忍住心中恐懼慢慢往前挪,轉過拐角,開始撒腿狂奔,那一次,估計跑出了近兩年的最快配速。


偶爾,路上也會遇到其他跑者,有臃腫的大叔,有蹣跚的老者,也有羞澀的女生,大家相視而笑,無需說什麼,就覺得世界很美好。

跑步還有一個好處,就是調整身體狀態。

雖說亞健康是忽悠人的說辭,但人到中年狀態下降是不爭的事實。以前,每天下了班回到家,疲勞感襲來,人就像生根在沙發裡的土豆;昏睡一晚,早上醒來依然無精打采。

自從跑步以後,精神狀態大不一樣,精力和體力都恢復,睡眠質量也有所改善,工作效率自然也大大提高。

另外,跑步還有一個裝逼的屬性。

雖然資深跑者早已不屑於此,但剛開始跑步的人還是樂在其中,畢竟跑步會讓人聯想到健康、自律、有閒等因素,有助於自我形象的提升。

還有很多跑友把這當成展示自我的機會,那些花裡胡哨的服裝、鞋子、帽子、壓縮腿套等等,都是女跑友必備裝備,她們腦子裡想的問題往往不是“有用嗎?”而是“我美嗎?”。


跑團的小美女灰灰曾經就覺得髕骨帶很酷,戴上顯得很專業,結果發現時間長了反倒讓自己膝關節感到不適。雖說髕骨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固定髕骨,減少半月板磨損,但事實上,沒有傷病的情況下不需要任何護具。

還有那些滿世界跑馬的跑友,夢想著有生之年完成波士頓、倫敦、柏林、芝加哥、紐約、東京世界馬拉松6大滿貫。按我的理解,全馬起碼要跑進3小時,才值得萬里迢迢去跑馬,否則就純粹是裝逼行為。

馮唐說:極致的裝逼不是每天換一條新的ARMANI的褲子,而是四十歲了還能穿二十歲時見初戀時穿的褲子,不是開個跑車十三分鐘跑完一圈北京的二環路,而是穿雙跑鞋十五分鐘內繞著故宮外牆跑完一圈。

當然,朋友圈的讚美和鼓勵也是保持跑步持久動力的因素之一,所以裝逼也有其積極的意義。

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對於跑馬拉松這事,可以說譭譽參半。有些人覺得跑馬的人花幾個小時進行機械運動,累得口吐白沫像條狗,還樂此不疲,簡直就是自虐狂。

我不會慫恿別人挑戰馬拉松,因為這項運動確實存在風險,有朋友開玩笑說,全程馬拉松開車都嫌遠。作為一項極限運動,一定需要長時間艱苦的訓練才可以去挑戰,任何人都不應該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總有朋友苦口婆心勸我說跑馬是過度的消耗,對生命不利,行動遲緩但長命的烏龜就是鐵證如山,然後扔一本《黃帝內經》供我學習。

我感謝朋友的好意,然而我還是相信生命在於運動,起碼跑步讓我擁有活力。惜命最好的方式不是養生,而是折騰自己。假如可以像烏龜一樣慵懶地活100年,我更願意選擇龍精虎猛地活70年。

我想,跑步不是為了活得長,是為了活得有質量。而馬拉松之於我,就如同中年人的春藥。這庸常的生活,正慢慢磨滅我的夢想。對我來說,人生的長度已經寫在基因裡,高度既然也已無從超越,那剩下的只有生命的寬度還可以改變。

在42.195公里的迢迢長路上,有汗水、有掙扎、有動搖、有堅持,還有戰勝自我之後無與倫比的喜悅,像極了這漫長的一生。

奔跑吧,去盡情揮灑汗水,至少可以證明,我們還活著。

奔跑吧,至少證明我們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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