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昌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德昌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德昌县蚕办原主任周新能等人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

2006年至2017年期间,县蚕办原主任周新能多次组织召开班子会研究,采取编造收烘临工工资、虚设考察学习费等方式,共套取县蚕办、蚕茧公司资金150.8万元,用于给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助、福利等。周新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14日,经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给予周新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县蚕办其他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二、德昌县原规建局城管执法队城西中队队长杨正华违规使用公车问题

2018年5月1日,德昌县原规建局城管执法队城西中队队长杨正华在值班巡逻过程中,驾驶单位执法车辆(川WJY388)将其儿子从家中送至德昌中学南校区上晚自习。杨正华身为中共预备党员、城管执法队城西中队队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8年6月21日,县纪委给予杨正华延长预备期一年处理。

三、德昌县小高镇中心小学教师马长宝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19年8月8日中午,德昌县小高镇中心小学教师马长宝,在德昌县水韵农庄为其子操办升学宴,宰杀牛两头,操办酒席54桌,并收取礼金。马长宝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操办升学宴,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9月18日,县纪委给予马长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德昌县王所镇小冯村文书韩廷文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19年1月30日,德昌县王所镇小冯村村文书兼7社社长韩廷文,以杀年猪名义,在王所镇小冯村7社家中举办乔迁宴,宴请44桌,收受礼金41200元。2019年4月16日,县纪委给予韩廷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参加宴席的2名乡镇干部和12名村组干部,被县纪委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中共德昌县纪委德昌县监委

2019年11月14日

德昌县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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