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篮子”?“打牌子”?严查!邵阳出台铁规

近日,邵阳出台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提篮子”和“打牌子”行为的处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坚决抵制和严肃查处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提篮子”和以领导干部名义“打牌子”谋取私利的行为。

什么是“提篮子”“打牌子”?

本规定所称的“提篮子”,是指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股)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充当中介,以居中斡旋、提供帮助、与他人(个人或者单位)合作等方式,为他人获取利益、谋求私利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的“打牌子”,是指领导干部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以及其他人员利用、冒用、盗用领导干部的名义,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股)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

哪些行为属于“提篮子”“打牌子”?

(一)明示或暗示依法必须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挂牌等公平竞争方式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履行相应程序的;

(二)干预项目发起方选择中介机构的;

(三)明示或暗示项目发起方、中介机构等为特定项目响应方量身定制交易文件,排斥潜在项目响应方的;

(四)冒用、借用他人名义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项目竞得的;

(五)明示或暗示以围标串标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项目竞得的;

(六)干预评审评标工作,影响评审结果的;

(七)干预公共资源交易异议、投诉和举报工作的,或者虚假、恶意投诉排挤竞争对手,阻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进行的;

(八)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为。

存在“提篮子”“打牌子”行为时

如何处置?

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响应方存在上述规定情形的,视情形依法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处理,并纳入公共资源信用评价记录:

(一)项目交易尚未结束的,取消其参与相应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资格;

(二)影响交易结果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竞得无效;

(三)列为今后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减分项目;

(四)将其列入市场诚信“黑名单”,限制其一定区域一定期限的市场准入资格;

(五)给予行政处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由有关机关追缴其所获取的不正当经济利益;

(七)由有关行政部门降低或者取消其从业资质资格;

(八)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政务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对假冒领导干部“提篮子”“打牌子”的,或者诬告他人“提篮子”“打牌子”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对被诬告者和所涉领导干部,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正名。

来源丨邵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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