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聚眾鬥毆案“挖”出兩個惡勢力

本報訊 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為了爭奪“放爪子”的利益和地位,糾結多人持刀具在賭場外大打出手。從該案入手,公安機關陸續抓獲以黃維召為首和以董強為首的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多人,查明雙方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最終,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均受到法律嚴懲。

2018年5月11日晚,董強糾集手下一眾“小弟”,事先準備好刀具,前往包河區牛角大圩附近一賭場內,準備與黃維召一夥“火併”。當董強獨自率先走進賭場時,被先一步來到這裡的黃維召一夥堵個正著。黃維召等人持刀砍傷董強頭部、腿部等多處,並對董強拳打腳踢。在這一過程中,董強大聲呼叫同夥。隨後,董強一夥持刀追砍黃維召一夥,黃維召一夥趁著夜色逃離。此後,董強的妻子發現其被砍傷後,選擇報警,警方介入此案。

警方調查發現,黃維召、董強兩夥人的恩怨皆因利益而起。原來,在此處的賭場開設之時,黃維召就拉攏了一批社會閒散人員,在賭場內發放高利貸給參賭人員(俗稱“放爪子”)。手下人員則為其追賭債、壯勢子,逐步形成了一個長期盤踞在濱湖一帶賭場,從事“放爪子”等違法行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8年5月,長期在不同賭場內“放爪子”的董強一夥也開始到黃維召所在的賭場放債。黃維召等人認為,董強這是在與其爭奪該賭場的利益,侵犯其在賭場內的地位和利益,雙方由此產生矛盾。隨後,因為雙方發生的一些摩擦,矛盾越來越激化,最終發生前文所述的“火併”。

從本案入手,公安機關展開了為期3個多月的專案攻堅,陸續抓獲以黃維召為首和以董強為首的兩個惡勢力犯罪集團共25人,查明雙方為爭奪賭場利益,實施聚眾鬥毆、開設賭場、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故意毀財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

2018年12月20日,包河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黃維召、董強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黃維召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四千元;董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其餘犯罪集團成員均受到法律嚴懲。

(記者 朱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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