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近期

引起了網友們的高度關注

畢竟

背靠騰訊的“全民K歌”

也有人敢“碰瓷”

讓我們來看看誰頭這麼“鐵”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案件回顧

原告:被告將“全民K歌”設為付費關鍵詞,構成侵權

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訴稱,騰訊科技公司系“全民K歌”註冊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並於2014年開發了一款名為“全民K歌”的社交軟件,為用戶提供在線K歌、在線互動交友等服務。

後騰訊科技公司將上述商標許可給騰訊計算機公司使用,並由騰訊計算機公司運營“全民K歌”軟件。經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多年的推廣、運營,“全民K歌”軟件取得了在線K歌行業的領先地位,涉案商標也在相應領域內取得了極高的知名度。

2017年10月,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發現在360網、搜狗網、必應網上,輸入“全民K歌”等關鍵詞進行搜索時,搜索結果置頂位置顯示為六間房公司的付費推廣鏈接,點擊上述鏈接後均跳轉至六間房公司運營的在線社交網站“六間房網站”。

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認為,六間房公司將涉案關鍵詞設置為付費關鍵詞的行為,侵犯了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對涉案商標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其設置涉案關鍵詞進行宣傳的行為亦構成不正當競爭,給騰訊計算機公司、騰訊科技公司造成了極大經濟損失,故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請求為:連續30日在六間房等網站顯著位置及《法制日報》等媒體首版顯著位置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合理支出10萬元。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被告:不構成混淆,行為具有正當性

被告六間房公司辯稱,未在必應網設置任何付費關鍵詞。其行為不構成侵害商標權:

(1)“全民K歌”已經喪失顯著性,隨著生活變化成為通用詞彙,無法使用戶與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經營的軟件產生固定聯繫,不再具有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

(2)六間房公司就涉案關鍵詞的使用行為並非商標性使用,僅是對其運營的網站直播業務模式的描述性使用,並沒有使用於商品或服務上,不具有區分商品或服務來源的作用。

(3)六間房公司對涉案關鍵詞的使用並不涉及涉案商標核定使用的類別,也不構成類似,故不會構成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或服務。

(4)六間房公司對涉案關鍵詞的使用不會造成混淆或誤認,用戶有能力區分商品及服務的來源。

六間房公司的涉案行為亦不構成不正當競爭:(1)原被告的產品終端不同,輻射範圍不同,用戶群體不同,故原被告之間不存在競爭關係。(2)關鍵詞推廣實質是使用搜索引擎的有償技術服務,影響被推廣網站在搜索結果中的排名,並不能改變被推廣網站的標題內容,故搜索引擎的關鍵詞與特定的商品、服務或特定的經營者並沒有必然聯繫。其行為具有正當性。(3)六間房公司的涉案行為不含有任何有損“全民K歌”的不實內容,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也不構成虛假宣傳。(4)因六間房公司的同一涉案行為提起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兩項訴訟請求,屬於商標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競合,構成重複訴訟。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主張的經濟損失、消除影響無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二審判決結果

因認為北京六間房科技有限公司將“全民K歌”設置為搜索的付費關鍵詞,侵犯了其商標權,構成不正當競爭,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經審理,海淀法院判決六間房公司發佈聲明消除影響,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303萬元。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隨著商標應用範圍的擴大

而“六間房”商標侵權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今年1月,“六間房”因為使用了“我秀”等詞彙作為關鍵詞進行網絡推廣。“我秀”網站經營者廣州群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將“六間房”網站經營者北京六間房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520萬。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不難看出

“全民K歌”、“我秀”早已被註冊成商標

未經商標權人許可

就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騰訊又勝訴,“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獲賠303萬

那麼問題來了

▼▼▼▼▼

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商標侵權在實踐中的表現多種多樣,根據《商標法》第52條的規定,商標侵權表現形式主要有以下幾類:

一、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的行為;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

三、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示的;

四、經銷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

五、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圖形作為商品名稱或者商品裝璜使用,並足以造成誤認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對於每個企業而言,商標既代表了一個企業的形象,更是一個企業無形的財產。不論是被侵權方還是侵權方,一旦涉及到商標侵權都會給企業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我們不僅要及時使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更要提前做好商標註冊以及相關專利申請,避免在企業經營中侵犯到他人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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