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時申報?準備材料?20年河南高考政策彙總

梳理今年已公佈的招生報名政策發現,各地在高考加分方面都進一步收緊。


早在教育部部署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時便強調,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蹟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那麼,2020年高考都有啥政策?

何時申報?準備材料?20年河南高考政策彙總

高考加分項

近段時間,有一些家長朋友在諮詢河南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今天就來進行詳細的介紹,提前進行了解可以做到有備無患。

以下是2019年河南高校招生工作的規定,家長朋友可以進行對照。

1、加20分

下列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2、加10分

下列考生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1)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僑眷(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屬可參照執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照此條執行)。

3、加5分

少數民族考生可在統考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投檔,由學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4、相關說明

第1條、第2條、第3條加分規定不累加計算,即同時享受兩種以上可以加分投檔的考生只按加分較多的一項計算,最多不超過20分。

符合以上加分規定的考生,須經過本人申報,省、省轄市、縣(市、區)招辦審核並逐級公示後方予認可。未經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並使用。

對各批(不含藝術、體育等提前批)第一志願填報農、林院校的考生,以及報考軍隊院校飛行與指揮專業的檢測與政審合格考生,如生源不足,可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內投檔。

省外農林院校對此項規定是否認可,須在報送生源計劃時明確意見,我省將隨生源計劃一併向社會公佈。

優先錄取以及申報說明

下列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高校優先錄取:

(1)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

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

(2)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農村戶籍的獨生子女;

(4)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願者的。

附:根據相關政策,達到有關高校投檔要求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也是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申報說明

對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將根據戶口本及身份證信息進行審核,無需網上申報。

其它類別的“資格條件申報”均須高考報名時在網上提交申請。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可多項分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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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遷子女高考政策

隨遷子女的高考在何處進行,也一直是人們關注的話題。河南省也在2019年高考政策中給出回答:

在我省就業的外省戶籍人員的子女,父母一方須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須具有當地學校正式學籍,隨學籍所在的學校參加報名。


報名手續: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業水平考試准考證,以及父母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父母一方在當地的居住和就業證明。此類考生還須按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條件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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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檔立卡”貧困生政策

◆(1)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可報考一些免費學校,比如免費師範生、軍校等;

◆(3)可貸生源地助學貸款每生每年學費加住宿費,最高金額8000元;研究生以上學歷可貸12000元;

◆(4)被中央直屬部委高校錄取的學生,可申請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5)被重點院校錄取的學生,可申請省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

◆(6)考入普通高等學校的“直過民族”(傈僳族等)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專科或本科學習期間,可申請省級財政給予每人每年5000元的學費獎勵。

專項計劃

國家專項計劃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8個縣,見下表)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2.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已參加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

高校專項計劃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53個縣)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2.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3.已參加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

申請辦法:
考生於3月底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

地方專項計劃

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2.已參加統一高考報名且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

國家專項和高校專項實施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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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專項分數線要求

國家專項計劃本科批和地方專項計劃本科批均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高校專項屬殊類型招生志願中的一種,一般也執行本科一批分數線。

按我省往年錄取規定,如果某批次院校錄取未完成計劃,徵集志願時可以不超過20分的降分備檔。所以本科一批分數線下20分的考生,想上三大專項,理論上也是有機會的。

資格條件申報與審核

(一)申報對象

申請享受照顧政策考生、國家和地方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考生、“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以及殘疾人考生,須按要求進行“資格條件申報”。

(二)申報要求

對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將根據戶口簿及身份證信息進行審核,無需網上申報。其它類別的“資格條件申報”均須在網上提交申請。

操作辦法:考生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進入“資格條件申報”頁面,選擇相應項目申請。同時符合多項條件的,可多項分別申請。

(三)申請條件及所需證明材料

1.政策性照顧對象

(1)烈士子女:《革命烈士證明書》和縣級民政部門的證明。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立功受獎證書》及退役軍人證件。

(3)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須提交退役士兵證件和戶籍所在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證明。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僑眷:省外僑辦出具的《河南省歸僑僑眷證明信》;臺灣省籍考生: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信、考生本人的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和相應的戶口簿。(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居住在本省的眷屬可參照執行;入選國家“千人計劃”和省“百人計劃”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中國籍子女參照此條執行。)

(5)少數民族考生:考生本人的身份證及戶口簿。

(6)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和縣級民政部門的證明。

(7)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和縣級民政部門的證明。

(8)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的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9)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退役軍人證件。如屬於“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則按第(3)項申請。

(10)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省公安廳出具的證明。

(11)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12)5A級青年志願者: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願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

2.農村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1)國家專項:考生本人具有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且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

(2)地方專項:考生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我省的農村。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滿足第四條第(五)項的要求即可。

4.殘疾人考生:須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代殘疾人證,並在“資格條件申報”中填寫殘疾證件號。

5.“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考生如實申報,各地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信息對接核驗。

(四)審核程序

網上完成報名信息採集後,符合照顧條件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從身份證芯片中直接讀取信息,不需申報)、申報農村專項計劃中的國家專項和地方專項報考資格的考生(高校專項另網申報)、“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殘疾人考生,還須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務平臺”,進入“資格條件申報”頁面進行申報。

申報時間:與報名時間一致。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進行網上“資格條件申報”的考生,無法進行資格審核,將不能享受相應的照顧或專項等政策。

考生申請後,將所需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交所在學校,班主任、校長審核並在複印件上簽字,加蓋學校公章,證件原件和簽字蓋章的複印件一併交縣(市、區)招辦審核。

非在校生交報名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縣(市、區)招辦審核後,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審核無誤後,招辦主任在複印件上簽字並加蓋公章。

屬於照顧對象1-4項的,原件連同簽字蓋章的複印件上報省轄市招辦複核(直管縣直接報省),其他照顧對象的複印件存檔,原件退回考生。

省轄市對縣級上報的材料審核無誤後,由招辦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上報省招辦。

各市級招辦需先將預審的數據進行網上提交,再將對應的證明材料上報省招辦普招處,未經預審和網上提交的考生材料省招辦不予審核。證明材料上報截止時間為3月18日。

省招辦審核通過後,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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