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绳腐烂打井人坠井摔成伤残 雇主被判承担七成责任

工人打井时,由于井绳腐烂,工人掉入井中受伤严重,经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和一处十级伤残 …… 法院判雇主承担七成责任,赔偿 17 万余元。

井绳腐烂工人坠井摔伤

2018 年 8 月 22 日上午,孙师傅受雇于陈先生在金普新区从事打井作业。由于井绳腐烂,孙师傅坠入井中,导致身体受伤,他先后在金州两家医院住院治疗。

经司法鉴定,孙师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建议伤后 1 人陪护 60 日,增加营养 60 日,误工时间为 150 日。

孙师傅将陈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 25 万余元。

陈先生辩称,由于孙师傅来干活时喝酒了,他当时也说过了安全问题,所以这方面造成的问题,责任他不应该承担,按照法院最终审判和司法鉴定结果来赔偿,应该赔偿的他赔偿,不应该赔偿的他就不能赔偿。

雇主被判赔偿 17 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陈先生雇佣孙师傅打井,因井绳腐烂致使原告受伤致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孙师傅井下作业,危险性较强,无论是上井、下井或是井下施工,孙师傅对自身的安全均应尽到注意的义务。未能注意,孙师傅自身也存在过错,因此孙师傅对自身受伤应承担次要责任,即 30% 责任。陈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即对原告的损失承担 70% 的侵权责任。

陈先生辩称孙师傅造成伤害是在工作时喝酒,自身过错所致,因陈先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法院不予采信。

金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先生赔偿孙师傅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 17 万余元。

半岛晨报、39 度视频记者佟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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