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松果”“惹的禍”——男子故意損毀企業財物被拘留!

因超出公司服務範圍,男子魏某租賃的電動共享單車無法送其到達目的地,為洩憤,衝動的魏某竟將電動車扔到橋下損壞,其違法行為最終為自己換來了行政拘留5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都是“松果”“惹的禍”——男子故意損毀企業財物被拘留!

近日,石泉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轄區發生一起故意損毀財物案件,天津松果出行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投放的一輛電動共享單車被租賃使用人損壞。案件發生後,該所民警立即開展調查,經調取周圍視頻監控發現,一男子從縣城濱江大道商業街路段租賃使用一輛松果牌共享電動單車,騎行至江南社區水磨溝橋附近後將單車搬起扔到橋下,造成單車部分零部件受損。辦案民警通過視頻監控及松果電單車APP軟件最終確定違法行為人魏某(男,23歲,石泉縣人)。

“才跑一半的路程車子就自動斷電了,害得我只能當自行車使,費了很大勁才騎回家,一時氣憤將車子扔到橋下。當時真是太沖動了,做得不對。”魏某對其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同時對自己的衝動行為懊悔不已。

都是“松果”“惹的禍”——男子故意損毀企業財物被拘留!

2019年11月12日,天津松果出行有限公司石泉分公司負責人沈某將一面寫有“為民辦事,破案神速”的錦旗送至該所民警手中,感謝該所民警迅速查處案件,傾力為來石企業保駕護航。

都是“松果”“惹的禍”——男子故意損毀企業財物被拘留!

近年來,石泉縣公安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緊緊圍繞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服務保障民生的決策部署,嚴格落實《陝西省公安廳優化營商環境24條措施》和《全市公安機關優化營商環境30條措施》,圍繞優化投資營商環境,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為抓手,依法查處破壞企業生產、阻礙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等違法犯罪行為。一年來,累計查辦阻礙重點工程建設案件19起,處理違法人員28人;持續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打造“一門一站”式便民利民服務企業新舉措,推行首枚公章免費刻制,共為158家企業免費刻制印章;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妥善化解8起涉眾性矛盾糾紛,成功處置重大群體性事件苗頭5起,堅決防止因矛盾激化引發各類阻礙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案件和群體性事件。通過主動擔當,強化措施,打造了“親商、安商、護商”良好社會環境,為縣域經濟快速發展貢獻“公安力量”。

審 核:王 君 編 審:朱 謙 編 輯:劉慶勇 來 源:城關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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