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被判刑!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500...

众人皆知

酒后不能驾驶机动车

那喝酒后能驾驶电动车吗?

答案是,不能!

宁夏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被判刑!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500...

7月13日,王某某酒后驾驶无号牌电动四轮车,沿中宁县宁华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七小门前路段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吹气检测,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39.8mg/100ml,后经抽血检测,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4.1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司法鉴定:王某某的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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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近日,中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王某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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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普法

宁夏一男子酒后驾驶电动车被判刑!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1500...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动力装置是指以机械、电力等动力为车辆驱动或牵引的主要动力来源,区别于人力或蓄力为驱动力的车辆。


所谓“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蓄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规定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20km/h,车辆装备质量不得大于40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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