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迅支付被責令整改 今年支付行業已被罰沒超億元

近期有消息稱,環迅支付被監管部門責令停止新增實體特約商戶,並在3個月內有序停止網絡支付業務。而自2016年開始,環迅支付已連續四年被監管處罰,今年7月更是領到了約5939萬元的天價罰單。

據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罰單已有68張,罰沒超1.2億元。其中,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一天開出15張罰單,另外有機構三年時間被央行處罰11次之多。

監管部門的處罰在不斷地往高頻、大額方向發展,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強,而未來監管還將保持高壓態勢。

環迅支付被責令整改 已連續四年被監管部門處罰

近日,有消息稱,上海金融監管部門責令環迅支付停止新增實體特約商戶,並在3個月內有序停止網絡支付業務。支付機構人士如此解釋。“停止新增線下商戶,只能服務存量商戶,而且,線上業務的存量需要全部清退。”

環迅支付已經連續四年領取了監管部門的罰單:

今年7月,上海監管部門對環迅開出了5939萬元的天價罰單。

2018年8月,環迅支付因違反《反洗錢法》,以及《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央行上海總部罰款170萬。

2017年8月,環迅支付因其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央行上海總部沒收違法所得28.57萬元,並處以罰款150萬元,共計178.57萬元。

2016年10月,環迅支付福州分公司未按照央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履行反洗錢義務,被人行福州支行處22萬元罰款,並對1名相關責任人員處1.5萬元罰款。

經查,環迅支付存在超出核准業務範圍開展銀行卡收單、條碼支付實體特約商戶收單業務,未按規定辦理備案,為違法違規平臺直接提供支付服務,交易監測不到位,未按規定對可疑交易採取有效措施,變造銀行卡交易信息,未準確標識並完整發送、保存交易信息,未按規定停止新增不同法人機構間直連處理條碼支付業務跨行清算的支付產品或者服務,違反銀行卡收單業務外包管理規定,違反客戶備付金管理規定,違規開立支付賬戶,特約商戶管理不規範,網絡支付業務日常檢查和風險管理落實不到位,未按規定建立並落實特約商戶培訓、檢查制度、特約商戶收單賬戶設置和變更審核制度、高風險交易分類管理制度,商戶資金結算不合規等問題,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今年央行開出68張罰單,罰沒超1.2億元

據不完全統計,年初至今,央行對支付機構開出罰單已有68張,罰沒超1.2億元。其中8月6日,央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連發15張罰單,付臨門、中匯支付、海科融通、盛付通等15家支付機構合計被罰27萬元。此外現代金控三年時間被央行處罰11次。還有2018年,國付寶、聯動優勢分別被罰4646萬元、2600萬元,支付寶也領到了一張400萬元的罰單。

可以看出,監管部門的處罰在不斷地往高頻、大額方向發展,監管力度在不斷加強。

此前中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表示,目前支付行業主要面臨兩個風險,行政合規風險和刑事合規風險。行政合規風險,主要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在客戶管理、業務管理和風險管理是否符合監管政策的要求,不符合監管要求可能面臨相應的行政處罰;刑事合規風險,主要是第三方支付的相關行為是否構成刑事犯罪或共同犯罪的問題,比如涉及到洗錢犯罪和非法集資類犯罪的共犯問題,比如涉及到非法經營的問題。

監管不斷規範市場發展 未來強壓態勢還會一直持續

早在2011央行簽發第一批支付牌照開始,第三方支付行業正式納入央行監管體系。

2016年發改委和央行發佈《關於完善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定價機制的通知》(96費改)支付行業內長期存在的套碼、切機、信用卡套現和渠道套用等亂象得到遏制;

2017年央行印發《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於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斷直連)和《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114號文),加大對備付金的管理力度,挪用鉅額備付金,或運作備付金非法融資,從事高風險投資的事件等現象減少。

2018年10月10日,央行等部門聯合發佈《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加大對第三方支付市場中洗錢和為違法平臺提供支付通道的監管力度;

進入2019年,監管力度持續加大,監管法規也更加細分化。

2019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要求支付機構切實履行商戶身份核實、交易風險管理等職責;

2019年6月,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自律懲戒實施辦法》,進一步針對支付結算違法違規行為做出懲戒原則;

2019年8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支付機構下的《金融風險提示函》指出,批量傳輸商戶資料、商戶真實性無人負責、變相接入網絡賭博等非法交易平臺等,都是主要的風險點;

今年9月央行發佈《關於開展加強支付結算管理督查工作的通知》(177號文),對全國支付結算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強監管下,第三方支付行業亂象有一定的遏制,然而並未杜絕,變相出租出借支付牌照、違規網銷電銷POS機、無序發展代理商以及違規利用用戶信息等依然存在。在今年3月全國兩會上,央行副行長範一飛就曾表示,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嚴監管會常態化。到今年7月,範一飛針對支付市場再次提出:

一是支付監管要持續從嚴。目前國內銀行、支付機構數量較多,業務水平參差不齊,要進一步加強監管服務,優化機構服務能力。

二是風險防範要及時加強。針對支付市場出現的個別風險苗頭,要注意防範和化解風險,同時要平穩過渡,避免引起市場、業務、交易量震盪波動。

三是打擊違法違規行為要見實效。近期電信詐騙以及為網絡賭博等非法行為提供支付通道的情況頻發多發,必須按照國務院部署,從支付結算領域下大力氣予以整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