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钢材3.1吨,收益6460元,还把自己搭上,不划算!

2019年11月7日,楚姚高速公路三工区妙峰孙家大桥工地负责人李某宏电话向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报称:刚才我们发现在妙峰孙家有一户人家正在装车废铁,准备拉出去卖,我怀疑是之前我们工地上被盗的钢材,请出警处置。接警后,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立即出警处置,民警赶赴现场之后与报案人了解情况,并在大姚县金碧妙峰村委会孙家小组与南山坝工业园区道路岔口处开展蹲守排查工作。

盗窃钢材3.1吨,收益6460元,还把自己搭上,不划算!

2019年11月7日22时许,大姚县公安局仓街派出所在大姚县金碧妙峰村委会孙家小组与南山坝工业园区道路岔口处开展嫌疑车辆排查过程中,当场查获一辆由林某政驾驶的号牌为云E7MXXX小型货车上有大量可疑钢材。

盗窃钢材3.1吨,收益6460元,还把自己搭上,不划算!

经现场盘问,林某政声称其号牌为云E7MXXX小型货车上的钢材是从妙峰孙家小组一户村民家里收购所得,在林某政的带领下,民警找到其收购钢材的人家。经核实,卖给林某政钢材的村民名叫杨某会。经询问,杨某会当场对到工地周围趁工地工人不在之际,多次盗窃楚姚高速公路孙家大桥建筑钢材,并将盗窃所得钢材及自己废旧物品一起倒卖给林某政,共获利646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杨某会因涉嫌盗窃罪被大姚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林某政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大姚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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