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章貢區一國企老總獲刑6年,涉受賄罪、貪汙罪

贛州章貢區一國企老總獲刑6年,涉受賄罪、貪汙罪

贛州章貢區一國企老總獲刑6年,涉受賄罪、貪汙罪

全南縣檢察院消息,由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葉雷靜涉嫌受賄、貪汙罪一審判決生效。

日前,全南縣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葉雷靜涉嫌受賄、貪汙罪獲全南縣人民法院一審有罪判決。被告人葉雷靜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數罪併罰,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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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19年2月22日,清廉贛州公佈: 贛州市章貢區市容環境綜合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葉雷靜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贛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全南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6月5日,贛州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也提到章貢區市容環境綜合服務有限公司原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葉雷靜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4年至2018年,葉雷靜多次違規收受業務往來關係對象所送的禮品、禮金、消費卡等,折價合計2.28萬元。2015年7月、2018年5月,葉雷靜先後接受業務往來關係對象孫某某安排的旅遊活動,個人費用1.5萬元由孫某某承擔。此外,葉雷靜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2019年4月,葉雷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相關違紀款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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