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過來的網紅“水分”太多 法院判決退還服務費

喊過來的網紅“水分”太多 法院判決退還服務費

小夥郭某欲通過百萬級網紅推廣自家的捲髮棒,誰料傳媒文化公司說好的提供百萬級網紅變成了八萬級,交了百萬級的錢,卻只來了幾個小網紅,郭某一紙訴狀將某傳媒文化公司告上了法院。近日,平陽法院審理了這起服務合同糾紛案。

90後的郭某在天貓等平臺銷售捲髮器夾板,因最近網紅主播賣貨的勢頭強勁,他也想通過網紅主播的效應增加營業額。因此,他聯繫上了一位從事文化傳媒相關工作的朋友,讓其幫忙找找大網紅,朋友欣然應允,並稱自己手頭的資源很多。

後雙方於2019年6月16日簽訂了《網紅直播合作協議》,協議約定“某文化傳媒公司提供一名擁有百萬級粉絲的網紅人選,為郭某介紹產品並推廣”。

但隨後,文化傳媒公司提供的網紅主播,少的粉絲人數僅八萬多,多的也只有三十幾萬,遠遠低於合同約定的百萬級網紅要求。於是,郭某多次向該朋友反映情況,並催促其儘快安排百萬級網紅主播為自己的產品推廣,朋友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敷衍。

郭某認定文化傳媒公司不會依約履行合同,便提出讓公司退還2.5萬元服務費,然而文化傳媒公司卻不配合,僅退還了0.35萬元。郭某想道:說好的大網紅全變成了小網紅,賣貨的效果也很一般。於是郭某訴至法院,要求文化傳媒公司解除合同,並退還剩餘的2.15萬元服務費。

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與文化傳媒公司簽訂的《網紅直播合作協議》內容合法,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依法確認有效。文化傳媒公司未按協議約定履行義務,導致郭某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現郭某依照合同約定解除合同並要求文化傳媒公司返還服務費2.15萬元,符合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支持。據此,判決解除郭某與文化傳媒公司簽訂的《網紅直播合作協議》,限文化傳媒公司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返還郭某服務費2.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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