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申領穩崗補貼可返還50%社保

  為進一步幫助企業脫困發展,穩定就業崗位,今年,哈爾濱市人社局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簡稱 “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 ”),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重點傾斜,即返還 2018 年度 6 個月 ( 1-6 月份 ) 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0%。

  這是自 2016 年起我市落實穩崗補貼政策以來,首次對暫時經營困難企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經區、縣(市)工信局認定為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的參保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金額按過去的全年失業保險費總額的 50% 提升到前六個月社會保險費的 50%(僅針對 2018 年度符合條件的暫時經營困難企業)。

  截至 2018 年,我市共為 16506 戶次參保企業發放 10.23 億元穩崗補貼,惠及職工 196.54 萬人。參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12 個月以上且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可申領穩崗補貼,用於本單位職工生活補助、單位或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穩崗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同一參保單位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一項穩崗補貼。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2018 年度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的申報工作已在網上進行,將於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截止。2014、2015 和 2016 三個年度穩崗補貼申報截止時間為 2019 年 12 月 25 日,逾期未申報不予補發。

哈爾濱市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申領穩崗補貼可返還50%社保

  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政策問答:

  一、申請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根據《關於做好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事項的通知》(哈人社發 [ 2019 ] 104 號)文件規定,申報企業需符合以下條件:

  1。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

  2。 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12 個月以上。

  3。 暫時經營困難且有望恢復,2018 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我市城鎮登記失業率(3.76%)。

  二、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由哪個部門認定?

  需經區、縣(市)工信部門認定,並出具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的企業生產認定書。

  三、企業裁員率如何計算?

  裁員率 =(2018 年 1 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 -2018 年 12 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 - 非裁員人數)/2018 年 1 月失業保險參保人數 ×100%

  四、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金額如何確定?

  2019 年申報 2018 年度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的單位,返還 2018 年度 6 個月(1-6 月份)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 50%。

  五、暫時經營困難企業穩崗補貼如何在網上申報?

  1。 登陸哈爾濱政務服務網 http://zwfw.harbin.gov.cn/index.html 搜索 “ 穩崗補貼 ”

  2。 在政務服務事項界面中點擊 “ 在線申辦 ”

  3。 登陸進入申報界面

  4。 登陸進入申報系統後,在界面上方選擇 “ 失業待遇 ” 下拉菜單中的 “ 失業保險穩崗補貼(困難企業)” 選項

  5。 根據提示,填寫銀行信息、申報年度等相關信息並上傳暫時經營困難企業認定書,填寫以上信息後,點擊 “ 確定 ”。

  6。 在界面上方 “ 申請提交 ” 選項下拉菜單中點擊 “ 待提交申報管理 ”,點擊 “ 提交確認 ” 即可完成網上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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