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瑞昌市两地获评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 占铨 )日前,水利部公布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名单共201个县(区)达到了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江西省共有7个县(区)上榜,其中九江2个,分别是修水县和瑞昌市。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积极指导辖区内县(市、区)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2018年,我市修水县、瑞昌市、濂溪区等三地荣获“江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称号。今年,水利部通过对灌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等节水示范点实地复核检查,给予修水县和瑞昌市高度评价,两地获评“全国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荣誉。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有效遏制了随意浪费水资源以及水环境生态恶化等问题,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了“节约水、保护水、爱护水”的良好社会风气,实现了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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