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報復、辱罵毆打正當履職人員,龍門一男子獲刑六個月

南都訊 記者郭秋成 通訊員 歐俊君 龍門縣男子汪某,醉酒後想起與藍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林某有過矛盾,認為林某平時有意針對自己便產生了報復念頭,強行闖入林某的住所,並對其實施了辱罵和毆打等一系列行為。日前,龍門縣人民法院審結此案,判處汪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經審理查明,汪某的住所與藍田市場監管所的職工宿舍相鄰並共用水電。汪某曾因水電的問題,到藍田市場監管所爭吵過一次,因此埋下了矛盾的種子。

今年8月12日上午,藍田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林某與其他兩名同事一同外出進行檢查工作,在檢查了數間商場與雜貨店後,來到了汪某所經營的超市。

在檢查過程中,林某與同事並未在汪某的超市中發現不合格產品。於是,在提醒汪某以後要將商品的進貨清單以及合格證書進行拍照留底後,林某便與同事離開了,期間沒有發生任何爭執。

未曾想到,就是這樣一次合法、正常的檢查,竟讓汪某覺得林某有意通過檢查的方式針對自己,並心生報復之意。當天晚上,藉著酒勁的汪某來到藍田市場監管所的職工宿舍,找到林某的房間破門而入,並辱罵、毆打了林某。

法院認為,汪某的行徑,不僅是危害林某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也是藐視公職人員依法行政的表現。公職人員依法履職活動受法律保護,配合公職人員依法行政也是公民的一項義務。最終汪某受到了嚴懲,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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