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5起食品違法典型案例

廣州一酒家“瓜子斑魚”檢出孔雀石

金羊網訊 記者馬燦報道:18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自開展整治食品安全問題聯合行動以來,廣州市、區兩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貫徹“守初心、擔使命”的工作要求,圍繞食品製假售假、非法添加等風險集中突出的重點區域,嚴厲打擊食品生產經營環節違法犯罪行為,形成嚴打高壓態勢。截至目前,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018宗,罰沒金額429.6萬元,責令停產停業5戶次,取締無證企業21家,移送司法機關案件16宗。

五起食品類典型案例

1. 廣州市海珠區悅萊月子會所有限公司無證經營食品案

案情簡介:2019年7月30日,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廣州市悅萊月子會所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從事餐飲服務經營活動,會所內廚房設有洗菜池、消毒櫃、冰櫃、烹調爐灶,現場有工作人員正在加工食品。經查明,當事人於2019年5月12日至7月30日期間,無證從事餐飲服務,為會所客人制作並提供“月子餐”,且未按規定建立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等臺賬,存在食品安全隱患。

處理結果:廣州市悅萊月子會所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罰款70000元。

2. 廣州不品凡貿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

案情簡介:2019年7月22日,廣州市白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廣州不品凡貿易有限公司經營紅酒銷售業務。經查,該公司尚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

處理結果:廣州不品凡貿易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當事人罰款5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698元。

3. 廣州市番禺區果留香經營未按規定檢疫肉類案

案情簡介:2019年8月12日,廣州市番禺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番禺區果留香西餐廳實施日常檢查中,在其後廚冰櫃儲存的牛肉中發現兩袋未拆包的純英文標籤的牛肉,稱重為10kg,當事人無法提供供應商證照和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等材料。執法人員對涉嫌食品進行現場查封,並於當天立案調查。經查,該涉事單位被認定存在以下違法事實:一是經營使用的兩袋透明膠袋封裝的牛肉,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二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的規定;二是無法提供上述牛肉的進貨臺賬、食品供應商證照、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等材料;三是未按規定就許可證上許可項目發生變化提出申請變更。

處理結果:廣州市番禺區果留香西餐廳經營未按規定檢疫肉類案,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給予警告、沒收違法經營的牛肉、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4. 陳慶壩(廣州市天河區沙河海南人酒家)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案

案情簡介:2019年7月9日,職能部門對陳慶壩(沙河海南人酒家)經營的“瓜子斑魚”(購進日期2019年7月9日)進行抽檢。經檢驗,當事人經營的該批次“瓜子斑魚”孔雀石綠(以孔雀石綠和隱色孔雀石綠殘留量之和計)項目不符合農業部第235號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調查,當事人購進涉案“瓜子斑魚”9.5斤(4條),購進單價為26元/斤,銷售單價為88元/斤。7月9日被抽檢2條,剩餘2條被當事人採購員拿回家食用,已無庫存,未對外銷售,故沒有違法所得,貨值金額為836元。

處理結果:當事人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瓜子斑魚”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當事人處以警告並罰款6000元。

5. 廣州市海珠區惠佳優選便利店經營無中文標籤進口食品案

案情簡介:2019年9月4日,廣州市海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海珠區惠佳優選便利店銷售一批無中文標籤的進口預裝食品,涉及12個種類。執法人員立即對當事人立案調查,同時依法扣押該批食品。經查,當事人購進該批無中文標籤的進口預包裝食品時沒有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其他合格證明。

處理結果:廣州市海珠區惠佳優選便利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和第九十七條規定,依法沒收該批無中文標籤食品,並對當事人處以警告和罰款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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