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5位“法治副书记”全覆盖海宁基层依法治理出新招

宣讲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修订村规民约、提供法律援助……去年以来,在海宁市的各个社区,很多市民会见到“法治副书记”的身影,他们深入群众,为基层社会治理“解方程”,发挥自己的能量。

原来,去年,海宁市开始推行村(社区)“法治副书记”暨“平安书记”工作,即在基层党组织中增设“法治副书记”一职。如今,海宁市共有225位“法治副书记”,他们由组织任命,均为兼职,不领报酬。而他们的本职工作是律师、法官、民警或检察官。

徐虹就是这支队伍中的一员,她是浙江海州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担任梨园社区的法律顾问已有8年。一年前,她兼职成为了梨园社区的“法治副书记”。

徐虹说,成为“法治副书记”后,如今她可以直接参加社区党委会,并且拥有表决权。前不久,徐虹就对社区内的阳光景苑小区“阳光邻里中心”建设工程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该中心建设方案下来后,社区党委原本想直接开工,但我认为直接开工不妥,从法律角度上来说,我们应该先对业主进行公示。”徐虹在梨园社区的党委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这一意见也被党委予以认真考虑。

“配备‘法治副书记’后,不仅居民发生矛盾后有了咨询对象,社区事务决策也有了法律把关,为我们的工作带来了很大帮助。”梨园社区党委书记沈祥英说。在“阳光邻里中心”建设的两个多月间,未发生一起重大矛盾纠纷。

据悉,“法治副书记”除做好决策合法性评估、合同合法性审查外,还围绕基层重点工作,协同村(社区)党组织,结合“社情民意大走访”“‘八八战略’大宣讲”“思想观念大解放”等主题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目前已开展村(社区)法治讲座35场,共1200余名干部群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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