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冠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问题

近期,县纪委监委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兰沃乡张柳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子然搭车收费加重群众负担问题。李子然任兰沃乡张柳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16年向群众收取水费时,按照有地人口每人30元,加收修路款共计2.1万余元。兰沃乡党委将此问题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李子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馆陶镇闫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秦殿松截留村民小麦直补款问题。秦殿松担任闫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2008年截留村民小麦直补款共计3.2万余元,下入村账用于村内沟渠清淤;2016年截留4户村民小麦直补款共计2500元用于抵顶承包费。北馆陶镇党委将此问题与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秦殿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集镇众生棉业有限公司法人宁庆虎经营企业向农灌区排污水问题。宁庆虎任聊城市众生棉业有限公司法人期间,2018年12月该企业产生的少量废水流至厂区东侧农灌区内,经化验超过排放标准,2019年1月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宁庆虎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辛集镇党委给予宁庆虎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1起搭车收费;1起向群众小麦直补款“伸黑手”、截留挪用;1起企业排污、污染环境。这些案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坚决惩治。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时刻自警自律,规范用权,自觉做到廉洁履职,依规办事。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集中攻坚整治突出问题,全力提升工作质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当前的工作形势和任务,紧盯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创新工作模式,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督促主责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各类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中共冠县纪委
冠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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