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太太”打架均自稱“正統”鬧上法庭,其中一個“太太”賠200萬

文、圖/羊城派記者 董柳 通訊員 海法

兩個“太太”打架,他們是“一家人”嗎?

“太太口服液”狀告太太牌“秀秀茶”和“櫻花五行茶”侵權一案,近期經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廣州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太太牌“秀秀茶”和“櫻花五行茶”終審被判侵權,其所屬公司要賠償200萬元給“太太口服液”所在的原告方。

兩個“太太”打架均自稱“正統”鬧上法庭,其中一個“太太”賠200萬

原告健康元公司和太太藥業共同起訴稱,兩原告共同享有第3520962號註冊商標專用權(以下稱“訴爭權利商標”),商標核定使用商品類別為第30類包括非醫用營養液在內的商品,該類商品屬於保健品。兩原告一直將該註冊商標用於“太太口服液”等產品,積累了一定知名度和美譽度。被告開古公司私自將“太太”商標使用在其生產銷售的“秀秀茶”和“櫻花五行茶”兩款保健品商品上,並進行誤導性宣傳,足以使社會公眾和消費者誤認,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原告方訴請法院判令開古公司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

被告表示,太太健康品(香港)國際集團享有第8144227號“太太”註冊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第30類的茶、茶葉代用品。被告使用的是此商標,且獲得商標所有人授權,合規合法。原告的產品為太太口服液,為非醫用營養液,被告的產品為茶及茶葉代用品,兩者之間不是相同的產品也不是類似產品,不構成侵權。另外,被告及關聯企業在原告之前使用太太商標,並己投入大量的廣告宣傳,有自己的消費群體,不會與原告的品牌發生混淆。因而,其是正常合法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不構成商標侵權,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訴求。

那麼,被控侵權商品與訴爭權利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屬於同一類別?

法院查明,被告獲得授權的8144227號“太太”註冊商標已於2018年6月19日被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無效宣告裁定。太太健康品(香港)國際集團就此案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訴訟案件正在審理中。

法院認為,被控侵權商品“太太秀秀茶”“太太櫻花五行茶”的原料均有中藥,因此被控侵權商品應屬“減肥茶、藥茶、藥用草藥茶”類商品,與訴爭權利商標核定使用“非醫用營養液”商品均為保健食品,二者為同類商品。被控侵權商品在外包裝盒上使用的被控侵權標識與訴爭權利商標在文字、字體、文字排列相同,字型、文字背景圖高度相似。上述的近似致使普通消費者難以注意到並區分這些差異,足以使消費者誤認,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被控侵權標識與訴爭權利商標構成近似。

綜上,法院認定開古公司未經訴爭權利商標所有人太太藥業和健康元公司的許可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該馳名商標相近似的商標及被控侵權標識的行為,侵犯了太太藥業和健康元公司上述商標的商標專用權,開古公司的侵權行為是生產銷售侵權商品行為。

廣州市海珠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開古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並賠償原告健康元公司和原告太太藥業經濟損失200萬元,同時刊登消除影響聲明。宣判後,開古公司上訴,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近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更多新聞資訊,請關注羊城派 pai.ycwb.com)

來源 | 羊城派
責編 | 張德鋼
審籤 | 張德鋼
實習生 | 梁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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