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光山县寨河镇寨河村村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邻居闻鑫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河南省光山县寨河镇寨河村村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邻居闻鑫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

1.被执行人:闻鑫,男,汉族,1987年8月18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光山县寨河镇寨河村高场村民组。身份证号码:411522****08180916。

2.在申请执行人宁全因与被执行人闻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受理后,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9)粤0402民初3167号民事判决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向申请人宁全支付借款本金7349.71元(利息另算)。二、负担执行费人民币50元。三、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亦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4.执行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粤0402执6193号;

立案时间:2019年7月10日;

联系人:郭红 0756-2658992、黄良0756-2658853、钟秋玲 0756-2658772;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民路29号(星园市场对面)香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