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郭滔文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確定的義務,被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戶籍所在地為廣東省大埔縣。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藏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
執行案號:(2019)粵0112執恢245號
立案時間:2019年5月23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郭滔文
年齡:32歲
性別:男
身份證號碼: 4414221987XXXX3714
戶籍所在地:廣東省大埔縣光德鎮上漳村
經常居住地:廣東省大埔縣光德鎮上漳村
執行法院: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4)穗蘿法民二初字第419號民事判決書
尚未履行的義務:103300元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的具體情形:拒不申報財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給付義務
案件來源:李奕鑫申請執行郭滔文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14)穗蘿法民二初字第419號民事判決書確定:郭滔文應償還本金10萬元及利息。
聯繫舉報電話:020-83006387 83006545
聯繫人:徐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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